戰車履帶採購弊案 退役上士判10年
2016年06月03日17:40
陸軍聯勤保修處、兵工整備中心及海軍左營後勤支部軍士官去年爆發履帶採購弊案,有軍
官涉嫌收賄替廠商益志綁標,更讓劣質品通過檢測,新北地院今第一波宣判,依貪污等罪
判處退役上士張曨升10年,益志負責人黃立德、業務副理曾世鋒均遭判11月,其中5月可
易科罰金;另上尉李景翔、女助理員薛惠珍、副總工程師盧錦坤,以及金工中心檢驗員陳
明堂均無罪;尚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益志負責人黃立德(59歲)等人為取得聯勤軍品等採購案,自2010年起,
以每月1、2萬元行賄負責審核的聯勤後指部女助理員薛惠珍(51歲),總計行賄29萬多元
。薛女則在2011年的戰車履帶總成採購案,替益志護航,除讓益志先行產製,也壓縮交貨
期限,讓益志順利取得標案。
但益志實際所產零件,根本有形狀、尺寸及化學成份等不符,檢方指控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上尉李璟翔(37歲),涉嫌協助益志更換不合格樣品,來通過試驗,也在包裝紙箱做記號
,避挑劣質品,將合格品送至兵整中心鑑測處進行儀器檢驗過關,讓益志順利取得貨款
2.8億元。
另益志業務副理曾世鋒(38歲)也跟海軍左營後勤支部履保廠上士張曨升(38歲)搭上線
,從2008年7月就行賄30萬元,並按月支付2萬元,或招待按摩、住宿等,總計行賄88萬元
,來協助益志取得軍品「認試製」的資格。
張曨升除趁益志無法如期交貨,將其他廠商的測試軍品賣給益志,甚至前去益志的三芝工
廠,提出益志擁有生產機具設備、物件,具有承製能力等虛假報告,也在操作實驗時拿其
他公司的試製品,混充為益志試製品,讓益志取得認試製的合格證。另張男也前後收受敏
昌公司賄款18萬元,除提供履帶調整器軍品,讓敏昌繪製藍圖,也在登陸車扭力桿軍品採
購案,增加不必要機具條件,讓敏昌得標。
另檢方第二波起訴的陸軍後勤指揮部中校黃耀賢、陸軍兵整中心退役中校劉博文等9軍官
,涉嫌在廠商認試製鑑定、軍品驗收放水,遭依貪污等罪起訴部分,則仍正由新北地院審
理中。(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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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認為涉案事證不足,將上尉李璟翔判無罪。 資料照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603/877175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