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接到教召想出國 想請問
1.請問現在因公出差需要附上證明嗎?如果沒有證明OK嗎?
2.所以出國旅遊的理由應該是過不了?那如果是處理家務的理由呢?也要證明嗎?
3.因為沒買過機票 請問廉航電子機票沒有購票時間嗎?
或是其他可能會被認定非45天前購買的資訊?
4.另外之前申請後被打槍的大大 還有再次去申請的案例嗎?
實在是不想滿了機票後被告知不能出去....
感謝
備註:我是基隆市後指部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06-10 08:57:00目前只知道的是他們無權去查證幾天前買的東西
作者: GoOdGaMe (GG) 2016-06-10 09:00:00
直接去問吧 目前 新規定實施中
作者: chesterk5418 (阿良) 2016-06-10 11:48:00
等你回報囉!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06-10 15:02:00先電話問好了 最好先邊錄音變問
作者:
fucc214 (越嚼越香)
2016-06-10 17:11:00最好從因公出差下手 處理家務一定要非本人不能處理 很難
作者:
berryc (so)
2016-06-11 14:53:00就說是2個月前就買的 要查? 叫他有本事自己去查總之現在就是要讓原本出國躲召的人數能減就減你就說付了幾萬塊定金,飯店門票什麼都訂好損失誰要出來嚇承辦人員就好了被打槍你就沒機會啦~ 對付公務員你就是立場要堅定跟他盧到底就對了
作者:
ToToRex (凸凸雷克斯)
2016-06-12 01:41:00上禮拜三有人只說出國就行了沒問原因喔看起來現在就是你要請就請,反正明年會再召你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