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暱稱》Mohism (墨者) 《經濟狀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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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有版友來信檢舉你在以下兩篇文章的推噓文中有刻意引戰之情事,證據如下:
文章代碼(AID): #1NKH299q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64930441.A.274.html
推 Mohism: 這不錯啊 讓一些孬種面對現實 不然戰爭時 這群孬種一定跑 06/03 13:08
文章代碼(AID): #1NOvUvL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66144697.A.540.html
噓 Mohism: 爽! 支持國軍優先召這些逃教召的垃圾 召死他們! 06/17 16:55
請問您想表達甚麼呢?
依據板規規定,您同時觸犯以下兩條:
第十六條(人身攻擊)
板友於同一文章內同一發文得以乙次嘲諷文句為限,並不得人身攻擊,經版友檢具證據
向板主檢舉,且經板主審視確實成立者,初犯者水桶七日,再犯者水桶十四日,三犯者
永久水桶,除將證據附於公告為證外,板友並不得於公告下之推噓文有任何足堪認定有
人身攻擊行為之字彙,攻擊特定全體之行為者亦同。
第二十一條(推噓文刻意引戰之禁止)
如有於文章之推噓文中以隨意推文、故意嘲諷他人等行為意圖引起爭端者,經版友檢具
證據向板主檢舉,且經板主審視確實成立者,處以永久水桶,除將證據附於公告為證外
,板友並不得於公告下之推噓文有任何足堪認定有人身攻擊行為之字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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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致影響言論自由以及本站營運時,本站得拒絕為您提供服務並永久終止您之使用。
依上開規定,若因刻意引起爭端而引發司法訴訟之情事,並經版友以判決確定之處分書
、判決書舉證屬實,版主得向帳號部提報刻意引起爭端之版友為不受歡迎使用者,發布
之提報公告中並毋須檢附證據。
由於您之前曾在去年11/18因違反板規第十六條而被處分,依該條檢視本次行為
屬於該條之累犯,而在本次行為中又因如上開所示之推噓文而同時違反板規第二十一條,
故本次採從一重處斷,以板規第二十一條奉送永久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