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躁鬱症是屬於精神官能症還是精神病?

作者: z2001boys (egg)   2016-07-20 16:51:19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六月正式被診斷出躁鬱症,服藥控制到今年還在控制中
在8年前曾經經歷第一次鬱期,一個人關在房裡不開燈什麼事情也無法做。
有拿刀割自己的情況(感覺疼痛才有活著的感覺,那時候真的很恐怖)
睡前都會哭,不知道為什麼要活著:-(
然後是同一年發生躁期,一周都無法入睡,只好掛急診請,最後也只是拿到
史蒂諾斯。
接下來的幾年全部都在診所拿安眠藥持續到前年前輩建議我去看精神診所。
看了幾個月下來小精神診所診初步診斷是躁鬱症後,我就轉去高醫看診
(因為小診所開的藥量已經不足以讓我入睡了),高醫診斷為躁鬱症並且藥量
開到足以讓我維持生活。
目前服用的藥量為:帝拔顛x2 思樂康x2 悠樂丁x2 史蒂諾斯x2
且一周會有一到兩天處於無法做事的狀態。
因為明年才會畢業,想說先把免役的相關處理好,可是在區公所詢問的結果為
183精神官能症(看診六個月以上且無法正常生活)。
1.精神官能症經規則治療六個月以上,仍持續呈現明顯症狀,造成日常生活功能、社會功能
或職業功能顯著之減損者。
但我在兵役網上查詢"躁鬱症"的結果是184。
1.患精神病經診斷確定者。
2.曾患精神病,經診斷現已穩定或無症狀者。
是比較擔心區公所是否有誤解這兩個症狀,然後我申請的病歷表是針對183所提出
而造成無法再申請複檢。
還請有相關經驗的過來人解惑。
非常感謝。
作者: thanks91202 (國防馮迪索)   2016-07-20 17:01:00
可查DSM
作者: LAAPujols (LAAPujols )   2016-07-20 17:18:00
用精神病逃兵會被註記,雇主都會知道你是精神病患,不過自己家裡開公司或想創業就沒差而且精神病複檢要過真的很難,醫生都已經預設立場是你在裝病了,也會認為你為了閃兵在吃藥騙人
作者: ThreekRoger (3kRoger)   2016-07-20 17:40:00
這太嚴重了吧…
作者: z2001boys (egg)   2016-07-20 17:51:00
沒在裝病..我是真的很嚴重,這樣的劑量也只夠免牆讓我睡著....半夜還會醒..沒睡好後隔天就處於半暈眩狀態,就是我說的無法做事請問大大DSM如何查?
作者: godswd (正港業徒靈)   2016-07-20 17:54:00
因病免役只會註記免役,文件上沒有原因,管你氣喘、扁平足還是精神疾病,難道雇主還可以強迫看你的個人病歷?沒看過的東西也可以臭蛋....果然是當過兵的男人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6-07-20 18:14:00
註記個大便啦哈哈哈 病歷資料非本人 非醫事人員就連爸媽都沒有資格調閱查看 唬爛嘴by 精神相關業務承辦人
作者: ray5034 (祈禱擁有一顆透明的心)   2016-07-20 18:18:00
部隊的都這樣傳啊,說因精神問題免/退役會留下資料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6-07-20 18:19:00
另外回應原po 精神官能症只是精神疾病的一種統稱
作者: ms7083k (ms7083k)   2016-07-20 18:35:00
精神病免疫會被註記?這種新訓下三爛屁害班長嚇唬人的話也有白痴相信啊?哈哈哈哈
作者: mkjay00000 (大隻的肥羊)   2016-07-20 18:45:00
精神疾病不會被註記,之前我還跟板上某個自認為保險員神通廣大的人筆戰(心輔老師路過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6-07-20 19:00:00
2175T心輔老師路過(握
作者: z2001boys (egg)   2016-07-20 19:22:00
因為我看區公所小姐他很堅持是183,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跟他說了。所以精神病統合在精神官能症內嗎?我看他註記給我的文件上是寫躁症,所以我才擔心說是認知上有些誤差。
作者: kid3875215 (銘哥)   2016-07-20 19:48:00
是精神病 不是精神官能症它和妄想症 思覺失調都是屬於精神病
作者: graywater (灰水)   2016-07-20 20:26:00
那種唬人的班長真的是...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6-07-20 20:32:00
現在不會有記錄了 避免找工作困擾
作者: mike725   2016-07-20 20:32:00
躁鬱症屬於情感性疾患(affective disorder),與精神病(psychosis)分類不同,但皆為精神衛生法定義的精神疾病。而原po詢問的部分,情感性疾患應該是符合免役條件的。
作者: illegalmad (illegalmad)   2016-07-20 21:19:00
情感性精神疾患到底怎樣算是精神病還是精神官能症?這個我參考過很多資料,也問過一些學者,說法很多,不過我個人統整歸納出來的結果就是以是否有『精神病徵』為標準,所謂精神病徵就是類似『幻聽、幻覺』之類的嚴重症狀。不過躁鬱症,坦白說目前聽過大部份的說法都是『精神病』,印象中dsm5裡面其實也沒有特別區分,官能症或精神病,這種區分是過去的觀念然後法律規則上沿用的。個人非專業醫師,推文只是個人認識,以上僅供參考。
作者: z2001boys (egg)   2016-07-20 21:58:00
感謝mike725以及illegalmad與各位的回答,所以我應該會強調是屬於184的免役條件....每天吃這麼多藥我都懷疑自己身體還撐不撐得下去.....
作者: LAAPujols (LAAPujols )   2016-07-20 22:01:00
祝你複檢能過
作者: ambroise (哪泥?)   2016-07-20 23:34:00
臭蛋
作者: lolitass (嘿)   2016-07-21 00:31:00
某樓不要亂講會害死人的
作者: prankanaudiz (阿扁巴巴大俠)   2016-07-21 02:01:00
又有白癡來秀下限 快去簽志願役好嗎
作者: deathtrowa (英國少女飯)   2016-07-21 04:06:00
見本板#1Jc0Kgni實務上183 184 185處理起來是沒什麼差別的,只有複檢條件好像有差,但是不管哪一個都可以停役,你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洽詢,我會盡可能的回答
作者: washltz (羊)   2016-07-22 12:08:00
二樓唬人都不用負責的吼?會被註記你要不要提出証明?
作者: enve122 (老地方炒飯好大)   2016-07-22 21:08:00
昨天才詢問過,唯一的缺點就是,你無法考有配槍的公職
作者: PCHiding360 (酋長)   2016-07-23 23:17:00
看醫生時請教醫生比較準確?拿到證明後跑一趟市公所問一下最後 DSM5是現今的精神科診斷標準合記圖書出版 可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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