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nga (Apris)
2016-07-25 15:42:29不知道哪位是否有經驗談可分享?
網路上爬文資訊雜且不一,後備網站上是寫免除,但很多資訊是寫只能請假,但也有些說
不能請假 = =..
電話打去詢問是說只看結婚登記的日期,不管宴客時間。但如果要先登記後宴客,那檢附
的文件用喜帖不就怪怪的?
目前是還沒收到教召令(前年有),但動員符號已經中了,先上來問問,謝謝!
免召基準:
應召員結婚登記或歸寧日期訂於召集期間或解召後三日內者。
檢具證件:
喜帖或里(村)長證明書,結婚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完成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或身
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資格之書面文件。
(手機排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