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本人未住在戶籍地,召集令退到附近的派出所,那裡的員警今天通知我請我去領
因為太臨時通知,無法請假,我向他詢問動員符號跟教召日期
他堅持不說,他說我就是要親自過去拿
我跟他說,我記得只要有動員符號跟日期,就可以查到報到地點
這樣可以直接當天帶身份證去報到
他就堅持說: 依法行事我就是傳達你要來拿,你不來之後會有法律問題
我問題有兩個:
1.是不是不用教召令,只要時間地點對,我拿身份證去報到即可?
2.如果第1個問題是的話,那警員一直不跟我說我的時間跟動員符號該怎麼辦?
這樣他不是阻礙我去教召嗎?
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大大們,因為公司不好這樣臨時請假 (可憐的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