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士兵第一次簽要四年 專業軍官士官不含受訓通常要三年或五年
我在想社會上就是有人時運不濟 需要避風頭或是急用錢
關在兵營當然是個好選擇,可是因為賣給陰間的時間太長所以減少意願
如果讓義務役期服完的軍士官兵,可以簽個一年志願役賣身契直接到用人單位報到
阿不然就是在報到以前先去調適教育當緩衝
以前當過預官排長預士班長的就年資 資格延續、
只當過兵新訓訓完的直接到單位報到做免洗人力
這樣做是否可以短期減少人力缺口的衝擊,甚至長期可以把募兵制的人力市場給做大
當然因為役期短,所以會不會像是義務役等到要退的時候幾乎不能用的問題還要再研議
不知道各位覺得這主意餿嗎?還有參字輩的可以噓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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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mel1 (rommel1)
2016-08-15 21:51:00把軍人納入勞基法保障比較有用~~~~~~~~整天關在營區裡隨時待命誰要去~~~~~~讓軍隊的工作環境變的跟企業.公務機關一樣才留的住人~~~~有戰備需求的話就輪班制
別鬧了啦~基本一年都不算戰力啦!叫免洗得進來戰力怎麼維持? 陸軍雖然乞丐兵,像甲車還是要有經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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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mel1 (rommel1)
2016-08-15 22:06:00國軍的狀況跟傳統產業很像 失業率高還是招不到人 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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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16-08-15 22:16:00我也有想過這一點,一簽一年就好,反而可以增加底層志願役留營率,因為可能想說我先簽下去再撐一年就好,然後就不知覺好幾個一年,到時候就會想乾脆湊滿二十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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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mel1 (rommel1)
2016-08-15 22:19:00應該比照一般職業 覺的不錯的話可以當正式員工一直做一年一簽有點像約聘雇 沒保障先來個三個月試用期 再來決定要當正式員工還是約聘僱
應該像手遊一樣,每當一年VIP多一級,外散宿多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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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jun (我是公的)
2016-08-15 22:36:00新聞有說了啊..有修法研議, 未來接受自選的, 可以簽1年, 2年, 3年, 4年這種的. 目前就等國防部研擬
把不適服退場機制的補役期這個取消掉就會有很多人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