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朋友的連長今天到他家道歉跟解釋,大意是這樣:
1、
兵役科沒有我朋友的入伍資料(如果當初判免役還會有入伍資料嗎?)
2、
我朋友的免役證明三個月就過期了,所以必須重跑流程(但如果免役證明有期效的話,那
是不是每個免役的人都需定期複檢呢@@)
3、停役跟免役程序不能同時跑,所以雖然在20號前就知道這件事,但還是要等20號過後
才能跑後續免役的流程(但兩者既然不是同一套標準,又為何不能同時跑流?)
4、目前就只能先回軍營,等複檢、跑流,才能正式解除軍人身份,但在等待過程,「他
還是得要做他原本的工作」,時間則不能確定,但會盡量一個月就跑完流程= =
5、這算是第一件個案,沒有前例可循,第一個總是比較雖= =
剛剛跟我朋友討論的結果好像就也只能這樣@@而且下禮拜漢光,大概進度直接卡死,基本
上一個月應該是趕不完了...
想問:連長說的每個重點都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