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inmorning (欣晨)》之銘言:
: 您好,
: 我朋友在北部當兵(簽志願役),目前下南部基地中,
: 原本是兩週放,一次四天,
: 但連長說為配合其他連隊,可能改為每週放,一次二天。
: 但他現在跑去墾丁,每週回台北,耗錢又費時。
: 請問兩週放不是已經是制度了嗎?(當初長官這樣告知->目前知道應是場面話)
: 我知道國軍亂又會說好聽話跟推諉責任,但三天兩頭這樣真的很麻煩,再加上連長腦筋鈍
: 又自私,
: 有些時候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雖然國軍很廢 但不得不說 原po的思維 更該檢討
1. 單位在北部 不代表永遠不會去東南部
2. 與其他連隊一致 更是合情合理 團體就是講求一致
3. 不想每周回台北 可以自己看著辦 找南部朋友or排留守
4. 國軍本來就沒答應要怎麼放假
5. 志願役 = 本身立基點就與常人不同 不限長才.學歷 一率二兵33k 比較坎是應該的
結論: 志願役 有假放就不錯了 是在抱怨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