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chrei (太癢拉)
2016-09-05 11:14:44※ 引述《lugubrious (P.R.J.)》之銘言:
: 「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部分規定,
: 業經國防部於105年8月30日以國動全防字第1050000588號令修正發布生效。
: 後備指揮部網站已經更新新的基準表
: http://afrc.mnd.gov.tw/Together/content/net_37000.htm
: 其中影響版友最大的是修正第五款:「因事赴國外者」的第二項
: 二、出國(境)日期正值召集期間者。但接獲召集令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旅遊
: 行程,不在此限。
網路上的自購機票,電子機票不會show購票時間。
但如被刁難請購票證明,上面一定會show你何時開票
所以只有找旅行社買票才有解
但接獲召集令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行程,不在此限
這代表接召後參團不可,如果要選團體行程只能收到教召前參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