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少校遭策反當共諜 判74年半減至18年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防部軍情局少校王宗武,20多年前被派駐中國臥底情蒐,卻
遭策反,涉充當共諜10多年,並返台吸收軍情局甫退伍的上校情報官林翰,林再配合交付
軍情局敵後情報人員名單等軍情給中方,嚴重危害我方後人員生命安危,高等法院痛批2
人為物慾、人情,洩漏國防機密給中國,今依刑法外患罪的「洩漏國防秘密消息罪、違背
職務收賄罪」和陸海空軍刑法的「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等3罪,重判王宗武74年6月,
但考量他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298萬元,給予減刑,合併訂應執行刑18年徒刑。
可上訴。
至於同案被告林翰部份,高院依刑法的「洩漏國防秘密消息罪」、國家情報工作法的「非
法洩漏資訊罪」判他6年徒刑,並未扣的犯罪所得7萬6千美元(約合新台幣240萬元),則
應追徵不法。
據了解,王宗武應訊坦承吸收林翰為下線,另洩漏軍情局情報,並指會這麼做,是因當初
被中國查出身分,才身不由己被策反;林翰則坦承「我知道錯了」,並指不知道自己為什
麼會這麼做,但檢調質疑說法不實。
據調查,王宗武在81年至83年間被軍情局派赴中國4次,為軍情局敵後工作的情報人員,
但中國情治單位獲悉他的身分後,佈局吸收王。王不僅將在軍情局獲悉的內容告知中國情
治官員,還返台發展組織,102年間吸收101年底剛從軍情局上校退休的林翰。
林翰遭吸收後,曾先後赴新加坡、馬來西亞與中國官員「面談」,將他在軍情局任職所知
的訊息,告知中國情治人員,除其他軍情局情報官的身分、任務執掌,甚至連軍情局近來
有哪些主管升遷,也透露給中方。
而王、林2人遭吸收的報酬,依提供的情報價值論酬,每提供1次消息,還可獲約1萬美元
以上酬勞,2人每年還有1至3萬美元的「底薪」工作費。王、林兩人均交保在外,今均未
到高院聆判,無法得知2人對判決看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3581
(自由 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