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喇叭還是怎樣
我跟同學聊天他說他們單位以前有學長接業務弄到很不爽很度爛
在退伍那天離營之前把業務電腦整台加密拍拍屁股走人,然後因為他當兵手機是另外辦的,當然就聯絡不到人
有人有聽說類似這麼嗆的嗎
還是有退伍不爽搞更大攤的?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6-10-13 15:45:00這個要小心會吃官司的
作者:
RCSQJack (舉手不會答又)
2016-10-13 16:04:00有聽過刪資料的,不過刪的是這兩年他做的東西
作者: loveyilin (虛無飄渺) 2016-10-13 16:07:00
我是聽過把資料放資源回收桶,等哪個天兵手殘去清....
作者:
dss (dss)
2016-10-13 16:08:00有機會這麼做,不過沒真的做就是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6-10-13 16:11:00這個是真的會被告的 結算檔案時你做的也一樣
作者: GoldChain (追不上我速度一敗塗地) 2016-10-13 16:28:00
為了腦殘假資料讓自己可能訴訟纏身,值得?
作者: daniel1208 (PAUL) 2016-10-13 16:33:00
這讓我想到 當初我自己有一台專屬電腦 資料都在裡面結果科內長官在我退伍後把那台拿來自己用 接我業務的學弟後來聽說蠻慘的 不過當初我上面也沒學長就是了
作者:
payday (搶劫萬歲)
2016-10-13 16:38:00把做假資料用的留存照片全部砍光 裡面人都退伍不知道幾年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13 16:44:00不要亂搞啦 不然下一個接手的還是義務役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6-10-13 16:48:00這麼直接關聯的事也要講出來炫耀 被告被關剛好而已
作者:
adcc (小宗哥)
2016-10-13 17:05:00怨念很深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6-10-13 17:10:00一般都會放在共用伺服器上備份不是?
作者: dsasdfg (dsasdfg) 2016-10-13 17:36:00
一堆放屁最好會被告啦? 請問要告哪一條?
作者:
tzunami (極光)
2016-10-13 18:10:00國防布拿來蓋啊,沒證據能證明誰幹的
作者:
YHank (Hank--since 2002/10)
2016-10-13 18:21:00我也覺得很奇怪,那些假資料被刪到底要告哪條?每次都有人說會被告,我是不知道有啥依據可以告啦而且依我也做過不少假資料的經驗,我不覺得有人敢告下去真的告下去曝光出來,隨便也能查到這些東西其實都是假的到時候慘的絕對不是刪資料的人
作者:
RGZ91B (這就是人生)
2016-10-13 18:23:00加密跟刪除是兩回事吧
作者: rudy30832 2016-10-13 18:28:00
有聽過拿機密回家的,重點是到現在單位都沒發現...
作者:
unzap (小洋)
2016-10-13 18:42:00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6-10-13 18:44:00那加密呢?也不是把檔案砍了,然後交接清冊也有密碼交接這項,連長有蓋章簽名,交接雙方也有簽名。
作者: sd810305 2016-10-13 18:46:00
的確有可能,像我以前連上文書室外頭又沒警監,大家都能進進出出但也只有相關負責人知道密碼
作者:
RGZ91B (這就是人生)
2016-10-13 18:47:00軍中怕出事 不是很重要的東西接手的會想辦法自己生出來
作者:
RGZ91B (這就是人生)
2016-10-13 18:50:00就怕檢調因為要收集證據做搜索 缺那份被刪的假資料就...
作者:
bigwesttt (bigwesttt)
2016-10-13 18:54:00加密要解又沒很難==重新壓縮後再解就好了,以前常被副連改秘密幹*密碼
作者:
silentjian (Je ne sais pas)
2016-10-13 19:22:00這會死很慘 憲兵伺候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6-10-13 19:40:00這會有法律責任喔 算非法銷毀公文
作者:
segabandai (where's my id?)
2016-10-13 20:16:00電話聯絡不到總有住址吧 難道住址也是假的?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6-10-13 20:27:00呵,退伍那麼久,不知道一堆人在話虎爛嗎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6-10-13 20:34:00是刑法138條吧 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者軍人應該也是刑法上的公務員
作者:
iorice (麋鹿)
2016-10-13 20:39:00怎麼一堆人沒有基本法律的概念,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不要為了心裡不爽而觸犯了不該做的事
作者:
RGZ91B (這就是人生)
2016-10-13 20:42:00應該說想要挖坑給狗官跳也要想挖多大才不會讓自己掉到坑裡妨害電腦使用罪這種告訴乃論罪,軍中狗官沒事才不會拿這條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6-10-13 20:48:00就上面有人說嘍 其實報仇方法很多 不需要選這種留下把柄的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6-10-13 20:54:00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99年度上易字第1279號可以參考一下 有接業務的實務上是可能被認定為公務員的要有相關的自我保護意識 不能夠亂搞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6-10-13 20:56:00一些說唬爛的人是也不用這麼激動 可以理解大家對國軍的恨但會提醒說這有疑慮的出發點是要自我保護 不要害到自己
作者:
RGZ91B (這就是人生)
2016-10-13 21:03:00經手的資料可能都會成為檢調需要查案(貪污等不法案件)證據亂搞可能就從證人變被告
解密哪裡簡單 密碼又不是隨便就破解的 又不是yoyodiy
作者:
kbten (kbten)
2016-10-13 23:32:00有人因為加密而被吉過?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6-10-14 06:57:00有上新聞的,印象中只有燒掉公文和借據的。加密的真的沒聽過
作者: GoOdGaMe (GG) 2016-10-14 08:17:00
把滑鼠舔一舔 比較不會被吉
構成要件上應該會是毀損準文書或公文書比較接近,妨害電腦使用的話需要有侵入電腦,並且欺騙電腦才有適用。典型是欺騙提款機或自動販賣機等等。
有接業務的義務役,除非是有核報人員及蓋章,不然都只是該業務掛名者(廢物志願役)的代理人,所以不會留下名字記錄
當初在單位我是負責後勤,一上任就說什麼要盤點財產審計部要來檢查,可是單位內什麼鬼資料都沒有我花了一個星期把所有財產找出來,一筆一筆的跟後官核對(順便被幹+酸)結果我快退學弟準備要接的時候,教它們也不認真學上面說要做什麼不會做就再跑來問我一怒之下退伍當天早上就把所有我做的資料都刪除了刪的也不是什麼公文,算是個人整理的清冊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
2016-10-14 15:25:00退伍虎爛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這一看就唬爛的要馬騙人要馬非主要業務主要業參如參一 一些不是這麼重要或是能重新取得的你鎖起來躲起來大家怕麻煩可能不追究 重新弄一份算了直接把電腦鎖起來讓業務全部停擺 業參連長都要負責的他不可能就因為找不到人就算了當然如果是你自己做的表格之類的 你不爽刪了天經地義
作者:
brings2 (龍捲風)
2016-10-16 18:14:00只有參二的資料才比較重要吧,其他業務的都是做得出來的啊,我當參四時戰車妥善率都是我們連長叫我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