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DR0IA (行動小廣仲)
2016-12-04 22:58:10本人目前已下部隊到澎防部服役 已做過電泳檢查確診為甲型地中海貧血 但國軍唯一參考
為血色素
入伍前於台中醫院體檢血色素為12.9(已達替代役體位)但於複檢血液時在台中榮總血色
素為13.1 所以就被抓來當兵了
但因為最近要被調去澎湖外島中的外島(虎井)
被營長約談 但營長發現我有痼疾 要求我到醫院檢查 於是隔天馬上我被連上叫到三軍總
醫院澎湖分院抽血檢查
一檢出來血色素12.6(已達停役標準)
但我想請問的是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的診斷證明是否有申請停役的效力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