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是義務役退伍後四年考志願役士兵進去的
在某中央單位A
因為免入伍訓,也沒專長訓
所以我第一天報到就直接到A單位
結果發現第三天我就後悔了....
想說既然後悔了要趁早提出來,也許還有挽救的機會
沒想到人事士跟我說你進來的第一天...人令就已經生效了
當時真的晴天霹靂,想說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他跟我說唯一的辦法就是等滿三個月才能提退
我是等到滿五個月才提退 但很驚訝的是
馬上被三顆砲的處長約談,平常他根本不會跟你有交集
但這時候他就會找你去他房間泡茶聊天
拼命跟你洗腦,要你不要退志願役
不過說真的決定權還是在自己
被三顆砲的處長約談後,確定要退之後就開始填資料繳資料
因為太多了,我自己也記不清楚
都是單位的人事士在幫我處理
所以我覺得退志願役的速度跟單位的人事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你們單位的參一或人官是屬於很消極那種
那你可能退的時間點就會延後
我是今年五月底提的,八月中退伍
中間還是等公文流程跑了兩個多月
不過聽說這樣子已經算快了?
可能是中央單位的關係吧 隸屬於國防部
退志願役有個奇怪的規定就是一個月裡面退的時間點只能是1日跟16日
如果1日國防部還沒發退伍的函下來,就要再等到16日
個人覺得這一點蠻機車的@@
至於賠償金額的部分,我覺得賠償金其實不多
我才當個八個多月而已吧,總共領了23~25萬
賠了8萬多,不過它又補考績獎金2萬5給你
所以等於才賠了6萬多
賠償有個公式,網路上應該找的到
基本上當越久提退 賠越少錢
如果滿三個月就提的話是賠最多錢的
以上是我的心路歷程 希望能幫到想退志願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