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又無照酒駕 軍人撞死翁判4年
月餘前才自撞判2月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20歲蔡姓男子去年退伍前1個多月,因無照酒駕自撞受傷被判刑2個月,卻未記取教訓
,退伍前6天,再次酒後無照騎機車肇事,結果撞死71歲老翁,自己也重傷住院,法官認
為,蔡男不知反省,判處蔡男4年徒刑,還要賠償死者家屬570多萬元,借他機車的吳姓友
人,也得負連帶賠償之責,可上訴。
蔡男去年5月5日無照騎機車撞上自小貨車,警方到場後,測得蔡男酒測值0.62毫克,
警方還查出蔡男為現役軍人,竟無照又酒駕,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後,被判刑2個月,得
易科罰金。
這次還要賠570多萬
但蔡男卻未記取教訓,1個多月後,去年6月10日,離退伍還剩6天,與吳姓友人在屏
東市釣蝦場飲酒後,騎著吳姓友人的機車,與71歲的劉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劉翁傷重不
治,蔡、吳2人也受傷送醫,蔡男酒測值又超標,出院後,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嫌送辦。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64034
(自由時報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