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
兩個少校跟我們大隊長中校跑下來
說匯款的預財士多給了我們一个月的年終獎金,也就是759元
要求我們全部人繳回759元
雖然是小錢
但我在想,既然你搞錯的,那不就你該承擔嗎?
如果妳在網路拍賣訂價少寫一個零
有買家買了,那也算賣家的損失,交易成立
我家住五樓,之前抄水錶的把我家的水錶跟一樓的搞錯
結果補了我家三萬多元
他跟一樓要錢,一樓無賴不給他
這筆錢就算自來水公司承擔
那預財士多發一個月年終不是該算在他頭上或是國庫嗎?
怎麼分隊長還跟我們講說不繳的話可能法院會來找?
雖然我也是乖乖排隊繳回去了
但大家在繳錢時我真的是很想跟他說你自己負責
請問大家不繳真的會收到傳票還是怎樣嗎?
昨天說要要錢,我今天就登出啦~~~
0048梯登出你就他媽抓不到我啦~
我好興奮啊變成死老百姓啦~
作者:
unzap (小洋)
2017-03-10 20:36:00有強制力 你還是乖乖繳吧 惹這種幾百塊的麻煩沒必要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7-03-10 20:37:00他可以提告阿 只是沒必要搞成這樣而已
作者: YJM1106 (YM) 2017-03-10 20:38:00
看是誰給的,這些人給的都沒關係,銀行多給的叫做不當得
作者:
soy5566 (醬油哥)
2017-03-10 20:38:00預財很多也是義務役 不要刁難吧
溢領薪資是要還回去的 因為不屬於你的 告下去你會輸但至於阿才會不會為了759告下去還是吞下去就...只是這個行為不正確 法律上你站不住腳就是了
作者:
PF30 2017-03-10 20:55:00我也想看阿財/國軍法務硬起來處理你會怎樣~~ 呵呵
作者:
thatblue (本土轟炸機)
2017-03-10 20:56:00身為預財我還不噓死你 配合一下會死?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7-03-10 20:59:00錢匯到戶頭怎麼會抓不到你...
作者:
kusos623 (退伍還好久)
2017-03-10 21:01:00不是你的別貪
還是抓得到的,別心存僥倖,至於預財犯這錯自然有他該承受的處份,這世上沒白吃的午餐的
作者: voguish66 (voguish) 2017-03-10 21:14:00
沒知識也要有常識啊......
作者:
NKUHT (國立高雄é¤æ—…大å¸)
2017-03-10 21:14:00四個月... ㄏㄏ
作者:
ken17th (ken)
2017-03-10 21:17:00支持你不要繳
作者: ian030501 2017-03-10 21:17:00
廢物國軍不意外,四個月就低調點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7-03-10 21:22:00法制教育...
作者:
oSCo (SC)
2017-03-10 21:29:00你法盲嗎?
有強制力,你不還就是侵佔罪你可以試看看是要還759還是跑半年法院然後敗訴留前科…
作者: ansonwing (殘月風) 2017-03-10 21:43:00
我覺得要繳回 但是我噓你不打1985跟國防部說明一下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7-03-10 21:54:00在當兵期間有不法情事發生 就算你變老百姓一樣能追究
作者:
GeneFox (不能摸的咪咪)
2017-03-10 21:54:00呃…大家太激動了,軍中這麼靠北跟麻煩也不是一天二天了,都要退伍還搞這招,誰都會不爽的吧~不過依法來說這是“不當得利”,是可以追繳的,不是阿財親自來找你,應該是已被釘在牆上善後中了!
作者:
ts31947 (171759)
2017-03-10 22:00:00之前碰到錢匯錯單位!匯到另一個島上!對方預財完全不敢動不該動的錢就別去動!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7-03-10 22:05:00不然你就不要繳啊 自己用身體學法律吧 xd
作者: hurosixth (大叔) 2017-03-10 22:18:00
不是預財要不要吞的問題,是法律的問題。你不當得利 一定要吐回去的
竟然有這種思維 真是呵呵 討噓就說果然四個月的什麼思維都有
作者:
ht91008 (色情狂)
2017-03-10 22:21:00學弟 讚讚!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7-03-10 22:33:00想知道後續...
作者:
save9899 (擱淺的回憶)
2017-03-10 22:41:00阿財還不來噓一個 財務官也會有事 沒還錢的人比較慘
作者:
d78922 (包皮退下)
2017-03-10 22:44:00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至他人受損者,應歸還其利益。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3-10 22:47:00可以走法律途徑啊 看你有沒有那個本事到時候不要哭著叫媽媽
作者:
wcm (雲)
2017-03-10 22:50:00不當得利還當是應得的
如果他真的有強制力就不必找四顆泡來要我們繳了好嗎?
你不相信可以不繳回,叫他還你;以後便利商店員多找錢給你你也可以不還,看你會不會被告死
作者:
justsay (說說而已)
2017-03-10 22:58:00快笑死 已經分不出來這是反串還是真蠢了XDD
孩子,他不這樣做不代表不能這樣做,只是弄下去場面不好看而已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7-03-10 23:03:00傻傻的 找上頭來跟你們說不代表沒強制力 不信邪可以不繳到時候你收到的就是法院傳票了連一般人匯錯錢不還都可以告侵佔了 更何況是公家的錢而且你怎麼會有離開陰間以後就什麼都跟你無關的想法呢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7-03-10 23:05:00法律效力並不因為你從軍人身份變民人就失效啊
作者: eayterrr 2017-03-10 23:06:00
雖然不知道是誰的作業疏失 但是還是不要欠國軍什麼好不然改天突然跟你要 也是蠻麻煩的感覺 最後恭喜結訓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7-03-10 23:07:00而且大部分的人噓的是你覺得可以不繳也不會有事的想法對我來說能跟陰間完全切割最好 哪怕只有牽扯到一塊錢
作者:
thatblue (本土轟炸機)
2017-03-10 23:11:00你一年兵也是會被噓爆啦 看你那回文 果然是四個月腦袋
作者: yy810516 (LJE) 2017-03-10 23:13:00
四個月的真的很扯欸
作者:
s912912 (阿迪)
2017-03-10 23:31:00不是自己的錢不要拿,有這麼困難嗎?國軍行政程序有問題該還的錢不想還,這種想法也很有問題。
作者:
justsay (說說而已)
2017-03-10 23:33:00看著一直回文覺得有點可憐 你是不是沒有發文被噓過阿XD
作者:
s912912 (阿迪)
2017-03-10 23:33:00年終獎金是有條例依據的.又不是網拍賣家契約成立.兩種也差太多.還能拿這個比?
奇怪 Google一下 匯錯款 就一堆案例了 你不還完全佔不住腳 不太懂你到底想知道什麼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17-03-10 23:44:00你工作過嗎?你知道老闆匯給你超過薪資的部分要幹嘛嗎?
作者:
add22 (安安)
2017-03-10 23:44:00你這種思維當幾個月都一樣啦,四個月的
作者:
UC93 (鋼彈王子)
2017-03-10 23:47:00新聞不是一堆銀行帳目出錯 你也是要繳回阿
作者:
snow118 (purple phone e e mi wow)
2017-03-10 23:49:00444444444444
作者:
sixpoint ( ゚д゚)ノ☆( #)д`)
2017-03-10 23:51:00這篇看到笑出來XDDDD抱歉 忘記噓
作者:
a077919 (DoubleE)
2017-03-10 23:54:00佔別人便宜覺得是理所當然欸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7-03-10 23:57:00
........不是你的就繳回去有問題 ?
自己去google不當得利就知道了,你繼續耍嘴皮子出社會就不要踢到鐵板再來哭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7-03-10 23:58:00
下次有人買東西匯前匯錯帳號 匯了五萬給你 你就不要還他看會不會被告
作者:
a077919 (DoubleE)
2017-03-10 23:59:00知道為什麼大家嫌四個月嗎 因為四個月普遍狀況太多了想要提升觀感 你自己也不像樣一點
作者: karty116678 2017-03-11 00:16:00
殘體字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7-03-11 00:18:00這態度給你多8個月去外面工作似乎沒比較好
作者:
japandan (Crazy Day)
2017-03-11 00:19:00怎麼退伍還是那麼屁
作者:
a3567152 (期待的盼望)
2017-03-11 00:40:00唉 同胞不要太貪小便宜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7-03-11 00:56:00真這麼帶種就別繳回去了,會來問不就你自己也覺得不妥
作者:
fishnet (moshpoipoi)
2017-03-11 00:57:00你自己都有定見了 還上來問 問了又不是你喜歡的答案 搞的自己不爽硬回被噓爛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Seiran (它它)
2017-03-11 00:59:00貪這錢
作者:
a3567152 (期待的盼望)
2017-03-11 01:01:00對了 壓力大要看醫生 不想看到太多社會新聞了QQ
4個月的邏輯真神 不愧是4個月的 封你為4個月王4個月就是狂4個月不是錯 錯就錯在菜還自以為是4個月啊4個月 都這種兵 為你們連上默哀 好在你已經退液了你可以不繳啊 收傳票而已 沒差啦 反正4個月就是狂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7-03-11 01:11:00所謂的笨不是你去懷疑長官的話,而是你於情於法於理都站不住腳的時候還想去懷疑。更何況薪資多給這情況真的很容易找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7-03-11 01:14:00到案例來看。看起來你只是想把對長官的憤懣發洩在網友身上而已。就這一點,被噓到XX也是剛好而已。
其他四個月的看好了喔 這就是四個月和一年以上的差別
作者:
dunkpoki (謝謝你我瞭了)
2017-03-11 01:28:00可以準備買X6 了 恭喜
作者: lkk2199 (廖帥帥) 2017-03-11 01:31:00
太狂了吧這邏輯
作者:
rengood (薛)
2017-03-11 01:47:00有人說是侵佔 我也是笑了 懂法律嗎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7-03-11 01:53:00真的有種就不要繳回啊 啊不是4個月 要你吐錢怎麼不打1985呢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7-03-11 02:01:00个
作者:
TT991 (星星與野狗)
2017-03-11 02:11:00國中生心態這種出社會會有多成功騙鬼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7-03-11 02:21:00XDD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3-11 02:26:00就算是你阿公等級打過仗的來發這內容一樣給他噓爆啦,還真的以為看到四個月的就針對哦?大家只是驗證四個月素質果然只有如此,驗證無誤罷了
作者:
hydra7799 (Hail Hydra!)
2017-03-11 02:37:00管你是三年還是四個月 拿到不該拿的不還回去你看看到時候是誰要去法院走一趟順便提醒一件事 現役的狀況下違法還是用軍法審判喔 管你是不是退了
作者: lpp80564 2017-03-11 03:07:00
會被噓到崩潰
作者:
PF30 2017-03-11 03:50:00呵呵 你是不是不想繳回, 以為這樣可以弄到人?還有阿, 水費的事情你又知道台水真的沒追? 另外這種事情對錯你難道分不清楚?不管你當多久,這種無法分辨是非又想搞人的心態實在爛透了~
作者: sealsars (紅燒可口可樂) 2017-03-11 04:00:00
你一年兵我還是照噓阿
作者:
dreeee (Adieu chérie)
2017-03-11 05:54:00四個月哈哈哈哈
作者: ab761004 (地鼠) 2017-03-11 06:35:00
這素質,果然是4個月的
別怪我們對四個月有歧見 因為你自己表現出的態度就是讓我們看不起 尊重是自己爭取的 不是等人施捨給你
作者: buper (ymsrc) 2017-03-11 07:36:00
何苦為難人,不是你就都死不完逆
作者: tintinhires (tntin) 2017-03-11 07:50:00
不到800不屬於自己的也要問,道德邏輯感有這麼薄弱?
退伍一樣可以把你抓回去開庭,而且一樣軍法,因為是以發生時的身分為標準你以為你是老百姓?呵呵想太多
作者:
golttt (John)
2017-03-11 08:07:00算侵佔哦
作者:
Guoplus (鍵盤大將軍)
2017-03-11 08:18:00謝謝你證實了大家對4個月兵的看法 當一年真的沒什麼不過以作人來講算是比四個月的長眼多了
作者:
qqww0716 (SHOWN)
2017-03-11 08:19:00不是四個月的問題,是你的腦有問題
作者: sky029388 2017-03-11 08:31:00
可惡,想噓
作者:
roen8127 (roen8127)
2017-03-11 08:53:00沒常識哈哈
作者:
MSmax (吃喝不玩樂)
2017-03-11 09:00:00公家單位的錢你不還喔 等法院寄東西來你就知道 哀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7-03-11 09:01:00其心可議
作者:
MSmax (吃喝不玩樂)
2017-03-11 09:01:00不當得利是甚麼自己去查囉 有法條的 想吃官司?連自己被噓的原因是甚麼都不知道 是反串還是腦羞阿XDD
還能網拍當案例,是有沒有這麼腦,妳就活在自己的世界吧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11 09:40:00你真的可以不繳啊 到時候強制執行會從你薪水扣
作者: ten9di9 (??) 2017-03-11 09:51:00
這跟四個月沒關,跟沒常識有關
作者:
TRY543 (!)
2017-03-11 09:51:004個月果然思維就是不一樣
作者: Nec963 2017-03-11 09:59:00
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wryyyyyyyy (蜥蜴長老) 2017-03-11 10:05:00
就是有你這種人害其他安分的四個月每次都被拖下水
作者: p2817045 2017-03-11 10:06:00
公家錢也占,這跟一年或四個月無關了...是自己腦袋有問題吧
作者:
ku8l (肥宅長得很噁心)
2017-03-11 10:09:00大腦是個好東西 真希望你也有一個
匯錯確實是他的錯 但民法的本質在於促進公平及安全交易你無法律上原因獲得利益致他人權益受損 你認為不用還回去嗎?
大家平常酸歸酸 真要打官司國家迎面比你大多了 國家背後有多少錢去請大律師 只是看要不要玩的這麼難看
網拍的案例只是店家不想得罪消費者吞下去 不然真要打官司 價錢與產品明顯不符 意思表示錯誤 當真民法這麼沒用?民法上千條什麼拉機拉雜的都入法了 別抱著僥倖的心態
作者:
macings (Zach)
2017-03-11 10:20:00唉
你講得抄水表跟網拍 說穿了只是當事人不想花錢打官司或覺得麻煩 不然真要打官司還不一定輸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7-03-11 11:02:00呵呵
作者:
linjin2 (雕兄)
2017-03-11 11:19:00口氣也太差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7-03-11 11:40:00我覺得不懂法律說話就客氣點,很多民眾都會拿[啊 某某某不
作者:
s52400 (s52400)
2017-03-11 11:40:00有種不要還 還了又雞雞歪歪的像個小屁孩一樣 趕快出社會吧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7-03-11 11:41:00是那樣可以領嗎?為什麼我就不行]你的例子是不當得利,舉的例子又是契約買賣....好 你要把你的薪資所得搞成契約買賣契約買賣有說要多給你一個月的薪水嗎?契約沒講那你拿個屁
作者:
thatblue (本土轟炸機)
2017-03-11 11:43:00不要在那崩潰四個月啦 四個月也有優質的 但很明顯不是你
作者: rory821125 (SandmanHeHe) 2017-03-11 11:59:00
那麼菜還那麼貪
作者: rudy30832 2017-03-11 12:00:00
呵呵,壓力測試:)
作者:
j695422 (jason)
2017-03-11 12:01:00同理心!懂?人家也不是故意出錯啊現役阿財路過~~
作者:
hankstak (guahao)
2017-03-11 12:10:00怎麼還沒劣退
作者:
Ctchill (CH)
2017-03-11 12:11:00公法上不當得利 你真的認為那就是你的了?真沒法治概念
作者:
alan129 (JinAir_Maru)
2017-03-11 12:21:00我好像是跟你同單位的一年兵喔..知道你哪隊的 講話還是小心點的好網路發言也是有責任的 共勉之
作者:
zone0016 (GUNDAM)
2017-03-11 12:22:00你可以不要給看看你可以賭一個長官自行吸收或是上法院觀光的機會都可以沒問題的
作者: mopigou (mopi) 2017-03-11 12:42:00
看發文就是貪又沒種阿
接過業務的人都知道,一年不會出包全身而退才有鬼,互相體諒義務役吧阿財很慘的!!才多少錢,良心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GundamW (無盡的華爾滋)
2017-03-11 12:44:00哈哈,可以不用繳回啊
真的笑死欸 本來就要還的沒出去工作過?不成熟的不知道是誰喔 噗噗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說帥) 2017-03-11 13:24:00
XDDDDDDDDD
作者: Kirathegod ( ) 2017-03-11 13:29:00
不會抓不到啊 出去後就乖乖收傳票法院報到而已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7-03-11 13:57:00月中
作者:
act265 (act)
2017-03-11 14:05:00不繳就等強制執行,然後會發公函
作者:
edchu1120 (「社」會「工」具人)
2017-03-11 14:29:00全國最大的釣魚中心開幕囉
作者: alwayskid ( (゜ω゜)っ✂╰ひ╯) 2017-03-11 14:32:00
......
作者: daniel3658 2017-03-11 14:33:00
你是不是忘了簽下去啊
作者: jason82826 (JC-STAR) 2017-03-11 14:47:00
4個月 呵呵
作者: kodansha 2017-03-11 14:51:00
48踢耶 表演一下學長學帝雉啊
作者:
guoren (脆脆果仁)
2017-03-11 15:13:00這又不是交易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7-03-11 15:21:00簽十年來問這種問題照樣會被噓
告訴你你這篇被噓是這種態度和行為,你就算是一年的照樣被噓。然後為你解答 不要覺得四個月沒佔到一年兵便宜 就是因為你們 還要讓很多單位一年兵更痛苦四個月的一堆人行為要一年兵承擔和善後你知道嗎
作者:
yulun718 (NumberNine)
2017-03-11 17:27:00預財噓你
作者:
wcm (雲)
2017-03-11 18:18:00原po還認為小錢,你們有多少人多領,全部加起來是小錢?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7-03-11 19:33:00閱
作者: troy0723 (troy.chang) 2017-03-11 20:13:00
無聊 不是的就不該拿 不要造成人家困擾
作者:
Setekh (瑟特)
2017-03-11 21:06:00少校中校找人 只是更上面要檢討溢領原因罷了我是預財追過一次 要我當天馬上拿(當事人)錢騎去財務組繳回參一計算錯誤還寫溢領休補費的檢討報告 還不是沒怎樣追得急 不代表你很重要好嗎 想太多
作者:
xie532 (景美路人甲)
2017-03-11 21:49:00狂
問題不在四個月,在於你,上面請你們拿出多領的錢只是不想走麻煩的法律途徑而已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沒有你的程式) 2017-03-12 02:47:00
四個月的水準 不意外 廠廠身為前阿財 幫噓
作者: pigs6221 2017-03-12 10:52:00
神邏輯
作者:
kopuck (派翠克星星)
2017-03-12 12:42:00.................
轉錯帳戶討不回錢 可告侵占 你自己GOOGLE看看而且 誰跟你講網拍標錯價 一定要出貨?原來只是要登出 我還以為你是要出境了 怎會抓不到你?
不當得利是侵占罪喔,可不只是單純民法的問題沒錯,不還會涉及侵占罪,並非單純強制你還,就這樣對,就是有刑法問題,不只是民法
難怪人家說4個月的都是屁孩,就是有你這種人出來秀下限,幫你的未來QQ
作者: steven37 (宗宗) 2017-03-12 22:51:00
不當得利跟買賣交易的意思表示不一樣好嗎
作者:
wwa928 (無藥可救的馬尾控)
2017-03-12 23:43:00回推文適得其反給你噓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7-03-13 00:06:00標錯價就要出貨? 年紀太小不知道明翰3c事件?
作者:
pc888 (綠豆)
2017-03-13 01:06:00不是退伍 是結訓,少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3-13 04:16:00智商堪慮
作者:
JoJoKobe (喬喬科)
2017-03-13 04:27:00你在地上撿到錢是不是也幹走 是你掉錢 你承擔 你邏輯就是這樣好笑
作者:
schrei (太癢拉)
2017-03-13 08:54:00請版友推文節制不要人身攻擊 等等他亂吉
作者: uphilip1111 (奇奇) 2017-03-13 10:23:00
當過預財回一下好了 其實你可以不繳回 但按照規定會發函給你 要是不繳回 以後可以法院強制執行 直接扣你工作薪水 這樣其實沒有比較好
作者: ptt80357 (Z8) 2017-03-13 11:58:00
你不還的話算侵佔
作者:
Saikiss (劼兒)
2017-03-13 11:59:00侵佔,懂?
作者:
segabandai (where's my id?)
2017-03-13 18:23:00不 他只是釣魚釣到這邊來了...
作者: KKZO (毒瘤 Mr.K) 2017-03-13 20:43:00
四個月素質 廠廠
作者: ownwei (wei) 2017-03-13 22:48:00
我也只能廠廠啦
作者: liu610265 (小P) 2017-03-14 13:11:00
嗨0087T
作者:
v85309 (I 快樂 )
2017-03-15 19:49:00身為退伍預財,趕快還
就算你是兩年義務役我也會噓,因為是噓你沒先拜估狗大神知道侵佔罪的定義跟軍法範疇。
作者:
kuorobo14 (我愛我媽媽不說操你媽)
2017-03-19 03:29:00四個月的就是被你這種搞壞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