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老闆是旅級的法制官,
我只能說,論爽度,保防監察都跟法制官不能比。
法制官在部隊管的業務主要有三:
1.法治宣教:包括在新兵到部的時候要法治宣教,各重大節慶也要。
2.處理部隊法務案件:
這個業務比較重一點,你也知道部隊牛鬼蛇神很多,一個旅級單位,
平均一天大概會接到0.5到1件法律信件,包括民事跟刑事都有。
這些案子不一定是重複的,但只要有一件案件,從憲兵隊通知書到起訴書、
緩起訴書、傳票、判決書......全部都要經由法制官送達。
民事最常見的就是沒繳電話費的、刷卡刷爆的、跟地下錢莊借錢的、
車禍被告賠償的......各種你會擺黑人問號臉的狀況都會出現。
刑事案件最常見的就是吸毒的、偷竊的、跟未滿16的小女友愛愛的、
恐嚇的、酒駕的......。
刑事案件就是法制官存查,然後通知監察保防有這件事,再送人事科懲處。
3.各科組、弟兄的法律問題諮詢:
這個也不麻煩,就是各種法律問題,比如各科組遇到法律問題就會問你意見。
通常,法制官以法律精神給出意見之後,並不如推文弟兄說的會「一切依你」。
事實上,就是因為基層部隊根本沒有依法行政觀念,才會安插一個法制官。
現在的高勤官,他們在接受訓練的年代,他們根本不曉得什麼叫做依法行政。
在他們的眼裡只有宇宙最強拳法:「主官裁量權」,一切命令都是主觀裁量,
他們才懶得屌你法律怎麼講。你跟他講法律,他就會跟你講,「法律也規定我
有主官裁量權!」
說真的,在法制官手下當文書,狗屁倒灶的事情實在看得很多,按照現在所見
速度推估,國軍要做到基層依法行政,至少得要再15年。
至於弟兄的法律問題諮詢,通常就是翻法條給他看,然後跟他說接下來可以
怎麼處理,這種case也不多,一個月一到兩件,多者四五件。
嗯,沒了。看下來很輕鬆吼,沒錯,就這樣。
蛤?你說會有督導怎麼辦?現在各旅的法制官,都不是各旅的編階。
線全部在國防部,你說軍團或司令部來督導,會督法制官嗎?
甲賽,人又不歸他們管,東西他們也不懂,是要督三小?
如果軍團法務組或司令部督察長室來督呢?
法制圈很小,那些都是自己人,學法律的人明理得很,事情都有做根本不會沒事找你碴。
司令部督察長室?一樣啊,軍團來看你沒問題,他會讓司令部督爆你嗎?
你被司令部督爆,他能不被司令部幹爆嗎?
如果是監察、保防的話就不一樣了。
保防就是個得要捅人的職位,因為他們有業績壓力,一定要有線報。
你不想當個小人,不屑當抓耙仔,去當保防根本不可能。
至於監察,趴數高了非常爽,直屬旅長,走在路上人人怕你。
但你當得到監察嗎?你要先從一般政戰當起喔。
就算給你官運亨通,當到少校監察官、少校保防官,你的業務還是比法制官多得多。
現在的法制官大多都先抱著自己的專業,不升少校沒關係,趁著有空時快點讀書,
考到律師還完年份就退伍。
總而言之,法制是一個存錢賺錢好選擇,唸書考律師,
時間到了退伍有工作不用擔心沒有退休金。
保防監察喔,歹路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