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結婚,當時訂婚的日子算出來後傻眼,因為跟教召時間剛好壓到。網路上查一下
之後,發現結婚似乎可以辦理,因此就去後備詢問,最後也成功辦理,而且還有收到免召
成功的公文。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下。
基本上的流程是這樣:
1.申請
用喜帖或里長證明,證明在教召期間會去做結婚登記的動作,附上教召令及你本人和配偶
的身份證影本(當時是大姐幫我影印),這樣就可以了。
ps.里長證明內容是我自己打的,主要敘述本人因結婚登記與教召時間衝突,請里長證明
,登記後會再檢附資料給後備查核。
2.忙你的事
不管訂婚或結婚都超多事要忙的,但是記得要在教召期間內去辦理結婚登記。登記後,戶
政事務所會換身份證和戶口名簿共160。
請記得同時辦戶籍謄本,結婚證明書,這兩份共115。
公文內有寫要再把上述戶籍謄本,結婚證明影本及雙方身份證這三項去後備辦結案。如果
登記時忘了辦,到時候又要再跑一趟。
3. 把上述資料帶回去結案就可以了~
不過要注意,如果對於結婚登記的日期很注重的話,那這個方法就不適合了…
以上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