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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光園地》核銷造假 國軍2上尉緩起訴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前林姓少校分隊長,涉嫌於103年至104年
間,指示承辦《莒光園地》拍攝及經費核銷的蔡姓、沈姓上尉,偽造演員或工作人員印章
,製作不實合約書、支出單據,陳報大隊辦理核銷;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嫌,將蔡
、沈緩起訴,各需支付國庫5萬元,至於林所涉貪污罪嫌則另案偵辦中。
檢方調查,案發期間,林、蔡、沈等軍官均隸屬於心戰大隊第五中隊第四分隊,負責國軍
莒光日戲劇等表演拍攝,以及相關經費核銷等業務。
檢方發現,林姓少校分隊長疑便宜行事,在製作《莒光園地》的預算額度內,向大隊預領
現金後,私下付款給應聘演員、幕後工作人員,並自行決定如何支用經費,再涉嫌於103
年1月27日至104年6月15日間,指示蔡、沈偽刻應聘演員印章,製作不實合約書、誤餐費
證明冊、出差旅費證明冊等,陳報大隊核銷。
而後,因部分應聘人員久未收到林姓少校分隊長所允諾給予的報酬,向心戰大隊申訴,才
讓全案爆發,案經台北憲兵隊函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傳喚蔡、沈出庭,2人均坦承犯行,所述內容也與其餘應聘人員證稱大致相符,檢
察官考量2人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將2人緩起訴,期間1年,至於林姓少校分隊長所涉
貪污罪嫌,則另案偵辦中。
(自由時報 10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