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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7年6月19日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
吳姓連長去年8月在營區進行狀況演練時,一名邱姓士兵不幸從2樓跌落。吳男怕真實呈報
受傷原因,會被誤解為邱員想自殺或不正當原因受傷,指示士官長,以邱員集合時不慎跌
倒受傷回報上級及家屬。家屬認為,連長未誠實以告,怒告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基隆
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查無積極證據,吳男有何犯行,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憲調查,邱姓一等兵在演練時擔任滲透人員,由其他同仁負責追捕,但還沒有開始時,
邱員在尋找藏匿地點時,不慎跌倒。留守主官回報給休假的吳姓連長時,擔心被誤會,才
會說是集合時跌倒。
吳姓連長則向檢察官表示,案發當天自己休假,接到邱員受傷的電話後,就立刻請同仁將
他送往醫院救治,擔心被誤會,向營長口頭報告時,說是集合時不慎跌倒受傷,並用line
通知營長大致的情況。
營區同仁依吳姓連長的回報內容,製成回報單,由丁姓營長向家屬說明時,引起家屬質疑
,營長進行查證,才發現是下屬謊報,並回報所屬的關渡地區指揮部指揮官,派遣監察官
逕行調查,才找出邱員受傷真相。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則認為,連長回報內容仍需經審查後,才會登載,但吳男只負責回報,
資料尚未明確記載通報,所以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認定吳姓連長有何犯行,罪嫌不足予以
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