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人事人令改動的問題
我這真的要幫我弟抱不平
原先我弟是簽志願役的,因環境不適當一年後決定退志願役
然後需重服義務役一年,當時退志願役的公文各種理由一拖再拖
因為演習阿,大家很忙碌之類的理由一直壓者文件等任務結束再承上
導致我弟被拖到多當了2個月,接著人令下來公告說他8/26就可以退伍
隔幾個月休假回家後(大約2月份)
是說因為軍訓算錯所以應該是9/6才是正確的退伍日期
好,被延一周半作業疏失就算了
今天(6月底了)他休假問他9/6號應該差不多要破百退伍了
回家一聽他說因為之前上面單位的人事因為剛接不太懂,所以他們算錯退伍日了
(隔三個月又改??)
他要延到10/10才能退伍,整整又延後一個多月
聽到整個火都上來了.......
一句說算錯延了兩次他的退伍日,有說有發公文又修改
是不想讓我弟好好的退伍嗎?不要等9月又跟我弟說要延到11月退!
人事那邊都不用負責的嗎?為什麼要我弟一直去扛這作業疏失的責任?
家裡整個上火想要直接申訴了
有各位弟兄有這種類似案例嗎?是否有機會申訴能讓我弟能在9/6前平安退伍
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