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分手砲」後絞殺母女檔 軍人被判死刑定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03/958071.htm?from=fb_et_news_video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涉嫌在4年前,因為不滿女友分手,潛入女友住家,強逼女友分手砲,並且絞殺女友及其
母親的軍人黃麟凱,高等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嫌將黃男判處死刑。最高法院駁
回上訴,宣判死刑定讞。
現年24歲的黃姓男子,因為不滿女友在他還服役時要求分手,並且追討約20萬元債務,
2013年10月1日下午,潛入女友住家,先用童軍繩將正在午睡女友的母親絞死。待女友下
班返家,再用童軍繩綑綁女友,壓住女友威脅發生性關係,完事後,又以童軍繩絞殺。直
到女友的父親回家,發現遭人闖入報案,黃男則是躲到屋頂水塔。
從一審到更一審,黃姓男子都被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處死刑。黃男上訴三審最高法院,
法院認為二審判死刑的理由,以及是否合乎《兩公約》中「情節最嚴重之罪」的理由不足
,發回高院更審,但更一審黃姓男子依舊被判死刑。
最高法院認為,黃麟凱的犯行,已經是《兩公約》中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為預謀。
雖然案發後、審理期間,黃麟凱向家道歉,表達後悔之意,但當下犯行之殘忍、泯滅人性
、惡性至極,已達罪無可赦程度,因此維持原判決,死刑定讞。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7-07-03 13:55:00
忘了抄佛經?
作者:
linjin2 (雕兄)
2017-07-03 13:59:00眼睛遮起來,放靶場逃跑,一排憲兵瞄準射擊
作者: koncoThunder 2017-07-03 14:15:00
樓上阿波卡獵逃看太多哦哈哈哈
作者:
evan0711 (evanchi)
2017-07-03 14:33:00哪裡有三重跟志願役這個關鍵字 求解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7-03 14:44:00其他重刑犯也要比照辦理才是
作者:
gtrx (ASULADA)
2017-07-03 16:09:00爸爸回家的時候心理陰影面積超大............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7-07-03 21:00:00這種法官應該公佈 讓他生意接不完才是R~
法官工作都很繁重 不需要什麼生意接不完吧......
等一下 現役軍人不是用陸海空軍刑法嗎?看到了 第76條 同等罪名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7-07-03 22:09:00不知執行時中共登月了沒?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7-07-03 22:23:00這樣垃圾法官才會沒業績啊XD 如果法官有業績制 讓他荷包滿滿~
軍人犯罪就是用軍法,跟有沒有打仗沒關係就算後來退伍了,也是以犯罪行為發生時的身分來適用軍法
作者: rettep (克萊柏) 2017-07-04 12:55:00
法官和案件都是隨機配對的...
作者: tp6m06ru04 2017-07-05 23:17:00
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