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幫輔導長演戲要投稿國防部臉書的時候,就在營區有活動的時候直接拿我自己的手機
出來拍照(這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沒問題)
之後是營區有外面來的講師,需要一些照片存查,我就拿講師的手機開始拍(一樣被視為
正常)
之後又要投稿臉書,是人員晉升跟頒獎,又是我的手機拍拍拍
投稿餐廳用餐,拍拍拍拍拍
投稿操演訓練裝備保養,拍拍拍
有沒有拍到裝備?有
有沒有拍到級職姓名?有
有沒有人事時地物?有
有沒有國防部,司令部,軍團默許?有
有沒有符合營區使用照相手機的規定?沒
有沒有人因類似行為被懲處?沒
拍照爆料餐廳吃比狗差呢?記過,禁足,義務役法辦,志願役最重汰除
黑人問號.jpg
作者: HardRealTime (is really hard) 2017-07-06 19:41:00
那是你的主官膽子大。
作者:
wyiwyi (紙片宅)
2017-07-06 19:48:00以他們高不高興為標準阿
作者: cockpuncher (丁丁終結者) 2017-07-06 20:13:00
規定要用貼標籤的相機才對 你用自己手機只是沒被查
作者:
Bewho (壁虎)
2017-07-06 20:48:00你們主官心臟大,我們poa都拿他辦公室那台有貼標籤的爛相機出來拍活動照片
作者: rs36579tidus (Gary) 2017-07-06 22:20:00
士官長裸照O 全副武裝精實照X
按規定營區範圍都要用有標籤的相機來拍,拍完之後要去通資組從軍網轉到民網(要大概四個官章),才是算屬於民間可用的資料,非常麻煩又靠杯
小弟以前在資訊機房專門在做檔案交換的 只能說真的很麻煩…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7-07 02:25:00標準就是利與不利,你以後有開公司就知道了簡單的來說對公司有利,他不可能找你麻煩對公司不利,他一定搞死標準就是別搞到國軍臉黑都可以放過
作者:
a7610783 (a7610783)
2017-07-08 09:00:00長官的心情就是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