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退將赴陸擴大限制 政治活動管制期限15年

作者: cjol (勤樸)   2017-07-08 2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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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ZBZ (北投金城武)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退將赴陸擴大限制 政治活動管制期限15年
時間: Sat Jul 8 19:24:39 2017
退將赴陸擴大限制 政治活動管制期限15年
2017-07-07 01:27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陸委會所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退離職中將以上軍職
人員、曾任情報機關首長及曾任機敏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未來赴大陸出席政治性活
動將有所限制,退離職管制期限為十五年,一旦違反規定,情節重大者最重剝奪終身俸,
並追繳勳獎章。
這項修法未來不僅更嚴格規範高階退將赴大陸活動,包括卸任副總統等,如國民黨準主席
吳敦義一旦要赴陸出席政黨活動或是與中共總書記進行吳習會,恐怕都將有更嚴格的限制

行政院長林全昨天在院會中表示,涉密高階人員赴大陸一向引起國人高度關注,對國家整
體利益和社會觀瞻影響甚大。為維護國家安全、利益及尊嚴,讓相關人員有明確法規可依
循,這次修法將建立更完整的規範。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表示,這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對於涉密退離職人員赴陸許可
管制年限,從現行原則三年,原服務機關可增減,修正管制年限至少三年,原服務機關只
能增加、不能縮減。
其次,對於涉密程度較高之公務或軍職人員,赴陸管制年限屆滿後,可要求其赴陸前仍應
向原服務機關申報,原服務機關對部分機敏必要人員可以要求需「終身申報」。
在退將赴陸參加政治性活動的部分,以往沒有規範,此次規範的對象為,曾任機敏機關政
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曾任中將以上軍職人員及曾任情報機關首長,退離職十五年內者,不
得參加由中國大陸領導人主持的慶典或活動,除非報經原服務機關同意,不在此限。另外
就是參加其他活動,不得有害國家尊嚴的行為,例如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的旗、徽、歌為
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行為者。
張小月說,估計管制人數將在一千人以內。若是去大陸觀光、文化參訪等活動,不受此限

張小月表示,將依退離職前的職等或情節輕重分級處罰,上將、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或情
報機關首長,可剝奪月退俸百分之十到一百(五年),領一次退休金者,罰五十萬到五百
萬元;中將以下等其他管制人員,剝奪月退俸百分之十到五十(五年),或罰款廿萬到一
百萬元。若是違規情節重大者,可自其違規行為起,終身剝奪全數月退俸,受罰者也將會
同時被追繳勳章或獎章。
另外,行政院會也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上述修法,將涉密退
離職人員的出境管制期間,修改為至少三年,洩漏國家機密者將加重處罰,最重可處十年
徒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879/2568837
5.備註:
本當如此
賣國或叛國者本當問斬
只拔勳停俸已屬極為寬恕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7-07-08 23:51:00
同意,高階將領跑去敵國把酒言歡,真他媽噁心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7-07-09 00:20:00
不要臉沒有下限
作者: yuma0621 (夢的彼端)   2017-07-09 01:06:00
還是太寬鬆了
作者: ichiro0626 (Pray for you)   2017-07-09 01:21:00
記得好幾年前就有降將在電視上講屁話了,那嘴臉真的很噁心,這樣剛好而已,用外患罪治牠們都不為過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7-09 02:31:00
依我看還是直接用叛國罪判死「情節重大者最重剝奪終身俸,並追繳勳獎章。」 還是有夠輕的
作者: oldfly   2017-07-09 05:23:00
連叛國都只是拿掉終身變凡人而已 凡人表示:......
作者: awayaway (away)   2017-07-09 09:34:00
應該要只要有領國家的錢都不能去,比方說地方政府官員/立委等...民間交流也不能去啊,他們民間的也多有官方背景,~
作者: AstraH (桃園小陳)   2017-07-09 17:05:00
政務官與立委請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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