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說今天接到警局來電...
今年5月教召,剛好醫院預約開刀…
我在事前還打電話詢問承辦人員還說事後在傳真診斷證明。
出院後,拿到證明也打電話告知和傳真。(當時記得對方說這樣就可以了)
原本以為事情就順利解決...
結果今天接到警局來電說沒完成要去做筆錄,當然我告知有開刀的狀況...
也說當時有傳真,只聽到警察說他收到就是沒去報到 好像沒完成程序
不過就是麻煩要跑一趟警局做筆錄
還好當時診斷證明都還保留著…
※ 引述《adankidman (adankidman)》之銘言:
新竹的去年還很容易過,
拿著旅遊契約書就ok了,
還會貼心提醒要記得出國,
今年想說再利用教召的機會跟公司請幾天特休,帶老婆小孩出去一趟,
結果整個不一樣,先揮說旅遊契約沒有提早45天簽,
又說沒辦法限制你出國(廢話),但是回國後警察會找你做筆錄,這第一次聽到,真的嗎
?
最後問她那以後都直接出國不用辦請假也可以囉?她也說可以,
現在搞的我毛起來,因為小孩才兩歲,跟團比較安心,沒有電子機票,只有出差證明的話
有用嗎,還是有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