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cgtgod (歐姆龍)》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記得以前當小兵的時候,記憶中單位上要是有兵住院,部隊會派人去當看護(打茫),
請
: 問這是規定嗎?或是不成文的習慣,還是純粹是我記錯了啊?
各位學長姐大家好:
看到此篇文章實在是勾起一段令人苦笑不得的回憶:
猶記得在我在新訓單位擔任新兵褓姆一職,所以各種新兵有狀況都得扛在肩上、舉凡轉診
、開庭、各種事假外出基本上都會由幹部陪同、避免逃兵或滋事。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新兵藉故驗退,所以在804國軍龍潭醫院住了精神病房,理所當然的
連上就派了一員看護,乍聽之下是很爽啦,整天飄就可以混日子過等退伍,但事實往往不
是大家想像的這樣子。
光是進去就要先安檢,任何容易造成安全疑慮的物品,不管是褲腰帶或是護身符,只要有
繩索的就一律禁止攜入,而且很白目的是未經物品所有人同意就會將之移除並視為垃圾處
置。
幹,所以我一件剛買沒多久的Jordon運動褲就這麼平白無故的被拔掉褲腰帶了。
再來講到病房內的生活,每天不見天日,手機不能用、要打回連上找人換也只能打公用電
話,飲料只要含咖啡因的也是禁止攜入,每天唯一的娛樂就是跟自己帶的新兵(正常人)觀
察裡面大家的舉動聊聊天。
還有看裡面的病友表演。
我曾經看過最詭異的是有人直接舔桶裝水飲水機的出水口,嚇得我跑去喝自來水……
接下來才是最令人火大的事情:
因為是精神病房的關係,所以每一位都是病患,都得照三餐吃藥、在吃完飯後都會有一名
替代役人員唱名吃藥、簽簿冊。
該名替代役人員竟然招手示意要我過去,我才在想說是不是我的看護的新兵出了什麼問題
要知會我,結果他丟了簿冊在我面前、用命令的語氣說:「欸,吃藥簽名啊,都幾點了還
不會自己來吃啊?」
當下聽到頓時怒火沖天,但我不想鬧事、只淡淡的說我是XXX的班長,是來這邊擔任看護
的,而且簿冊上也不會有我的名字。
對方:「你是班長阿不就好棒棒,趕快吃一吃不要廢話。」
我:你他媽要不要去問一下管制室裡面的護理長啊?
這下對方才半信半疑的跑進去問,問完大概也沒膽出來了,連句抱歉或不好意思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