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真的是逃不完啊呵呵。
以前下基地的時候,連上撥來了一批新兵。
其中一位,在幹訓班的時候就赫赫有名──
據說他犯了案、本來要被送進監牢了,
最後卻以「盡國民義務」為由,
向法官請求讓他先服完兵役。
新兵被分配到我的上鋪床位,
外表就是一般少年模樣:
沒唸什麼書、光膀子刺龍刺鳳(這在軍中沒啥稀罕),
眼神總帶有三分狀況外的空洞感。
初來乍到,彼此點頭致意也就算認識了。
只不過短短一週,星期五離營宣教後,
他竟就再也不曾出現──逾假未歸,一個鐘頭,
一個工作日,然後又是另一個週末;
偏偏基地單位不比自家地盤,單位壓不下來只得逐級上報,
前後攻防起來,算算把個月就要過去了。
聽說警方的通緝令發布後,
他曾想方設法打電話給營輔導長,
營輔導長只冷冷丟下一句:「太遲了。」
至於,該新兵為何會千里迢迢從單位分配過來、
而不是優先考量將他就近編列,
我們連上POA推測,
之前幹訓班從我們的基地兵中抓了幾個水電專長,
沒想到當中有人出包(入獄那種),導致他們連坐--
出於報復心態,他們當然要把這塊燙水山芋丟過來,
只是沒想到屁股還沒坐熱還真的就G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