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懲處這種事 我也碰過
當初我是在駱駝軍 北部某個港口邊的運輸營
擔任一個小小的駕駛 主要載老闆去開會
由於該營義務兵只有少少3人
所以有時候老闆會自己開民車去開會
讓我載其他軍官士官們去督導或是到別的營區
總之就是一直開車的生活
還記得當時駱駝軍上士以上 是能每日外散宿的
所以每天晚上各業務士基本上都不在
還記得那一晚 因為會議開完後
被留在群部用餐 所以從桃園開車回到營區
已經晚上八點多 這時要交還鑰匙跟油卡
我就打給了當時的調度薛O華上士
他說 你就把他夾在L夾 放在我桌上的資料夾就好
結果 隔天她回營區後
發現油卡不見了 跑來問我
我就回答他 我就照你說的阿 放在你叫我放的地方
他怒噴我說 我沒收到 我就當你沒還
我給你一個禮拜的時間去找
不然我就上簽呈
G8 我怎麼可能找的到
總之 後來就被上了簽呈計了一支申誡
老闆當時還問我 這樣可以嗎?
義務役被記申誡根本不痛不癢
為了補那張油卡 總是要有人扛
我就說 沒關係 就計吧
所以 我就這麼帶著一支申誡退伍了
仔細想想 會幫忙扛這個錯
主要是役期的後半年 過得真的滿爽
跟另外兩個兵還不錯
跟某些士官/軍官處的也不錯
由我來扛這個 算是最不痛不癢的
至於有次外出靠小聰明弄到三天榮譽假
又是另一個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