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天有一個學弟(應該是吧?)打了那件
事情,後來是我要求他刪除文章。最主要的原
因就是其實我做那件事情的方式有點不妥,很
怕現在軍事訓練役的效法卻效法不成被法辦。
當初我傳的訊息的確是蠻狠的,內容主要是有
兩大主軸。其中有一環就是那個營長那一陣子
為了自己營區要被督導的成績好看,居然不讓
人轉診。有些連的連長真的覺得發燒感冒的人
員不轉診一定會出問題。就直接沒有跟那個營
長報備讓他們連上的人員出去轉診。只是這一
轉診讓那些連長被罵到一個極致,甚至是用以
前官校學長欺凌學弟那一套,大家想想一個連
長在自己的連集合場面前被營長用這種方式玩
弄,他們會有多大的怨恨?
第二環 就是這個營長為了督導成績績效,居然
叫剛升中尉的幾個菜排穿著上尉軍階的軍服去
洽公甚至是去督訓。然後把營上幕僚上尉留在
營內應付督導。 但是這個行為已經觸犯了
陸海空軍刑法是規定
第 74 條 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
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營長是教唆犯罪。
最後還有包庇不假離營那位奇葩,跟偽造那位
奇葩是在放慰勞假的假表。一個菜排可以放
慰勞假,其他連長跟幕僚卻都在營區不能放假
這你敢信?
我大概是掌握這幾件事情,直接在訊息上說明
若是在下午3點之前沒有得到回應。我會用自己
的方式接手處理,重點是我的聯絡資料都是留
真實。至於為什麼我會有些軍方高層私人的電
話,上星期跟我私信的c大應該會明白。我只
能說那時候接到訊息的人都在10-20分鐘之內
回電話。
大guy4這樣。 還有就是這事情除了那個營長
沒有其他學長坦嗎?我只能說有,但是那個
牽涉到太多其他私人因素我就不多說了。
後記的那個事情,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 ̄)
反正停車場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畫面。
補充一小點,那個營長在當連長的時候就有
情緒控管的問題,他當連長時有毆打過連上其
他軍官過。但是由於在外島還有這個營長的背
景,事情發生時只是馬上下庄而已。大家就知
道這種咖都可以升到營長,我只能說這種咖小
的人國軍以前應該更多,我只不過遇到其中一
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