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前一年和女部屬去摩鐵 中校的退休俸飛了
黃姓已婚中校3年前要求已婚黃姓女部屬開車載他外出,兩人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事情曝光後,兩人配偶均控告對方妨害家庭,再1年就可退伍的黃姓中校,被依相姦罪判
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不僅遭免職,退休俸也化為烏有。黃妻怒對黃女提出
100萬元損害賠償,台南高分院判黃女應賠50萬元,不得上訴。
判決指出,黃姓中校2014年9月某晚8點多,與部隊的黃姓女軍官在摩鐵發生一次性行為。
黃女4天後告知丈夫此事,同在軍中任職的丈夫大受打擊,怒對黃姓中校提告相姦罪並求
償100萬元,中校的妻子反告先生與黃女相姦罪,但事後對先生表不追究並撤告。
黃男坦承雙方合意性交,被依相姦罪判刑,並賠償黃女丈夫50萬元。黃妻因表示宥恕先生
,依法「告訴不可分」原則,即喪失對先生與黃女的通姦、相姦告訴權,被判敗訴確定。
台南高分院民事判決指出,黃妻主張,軍旅生涯18年餘的先生已被軍方免職,退休俸化為
烏有。她在案發後身心受創,求助身心科服藥,無法持續原本工作,全家經濟失依。黃女
破壞他家庭,應賠償她100萬元。
黃女辯稱,她不知道長官已婚,當天晚間去遞公文,黃姓中校要求載他外出,她基於下屬
身分勉為同意,原以為黃姓中校與人在摩鐵相約會面,未料兩人進房後,她發現狀況不對
,卻因手機放在車內無從求救,迫於無奈、一時驚慌,才被迫配合。她從小乖巧服從,長
官當晚舉止已超乎她平日在軍中對長官的認知,她一時無法反應,事發後,因長官又要她
載他外出,她才聯絡先生求救。她因此事罹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若再為此賠償,無疑二次
傷害。
法官認為,黃女於偵訊時表示「隱約知道」長官已婚,且無法舉證黃男利用權勢對她性交
,審酌她財力,判她須賠50萬元。
黃女上訴堅稱她不知道黃男已婚,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黃女輪值值星官時,能在資料
中看到內有幹部婚姻、子女狀況的簡歷冊,加上她對黃男婚姻狀況表示「隱約知情」,認
為她應知道黃男是有婦之夫。且她軍旅生涯近10年,有一定社會歷練,應不致被騙進摩鐵
性侵,認為兩人是合意性交,判黃女賠償50萬元確定。
黃姓中校載部屬女軍官去摩鐵,事情曝光後被免職,退休俸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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