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洪仲丘案 少將旅長沈威志無罪定讞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8-01-24 17:10:28
洪仲丘案 少將旅長沈威志無罪定讞
2018-01-24 17:05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陸軍542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被控2013年間處理下士洪仲丘被送到禁閉室處以悔過處分時
,與時任副旅長何江忠等人共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等罪,沈一審被判刑6
月,二審與更一審認定沈已將洪的求助訊息轉交下級主管調查,均改判沈無罪,最高法院
駁回檢方上訴,判決沈無罪確定。
另外,陳毅勳自認管理禁閉室按表操課,並無過失,不符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4月、
得易科罰金12萬元,雖緩刑2年,陳仍上訴。最高院認為,陳未依當時氣溫及洪的身體狀
況調整操課內容,確有過失且與洪的死亡有因果關係,駁回上訴。
本案共有18名軍士官被起訴,到更一審時只剩9人受審,包括沈威志、何江忠與事發時洪
仲丘服役連隊的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士官督導長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以及當
時管理軍團禁閉室的陸軍269旅中尉憲兵官郭毓龍、中士管理士陳毅勳、羅濟元。
其中何、徐、劉、范與陳以人等5人認錯並和洪仲丘父母達成和解,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
職務上之權力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判1年到1年6月徒刑,均緩刑2年,郭與羅皆判無罪
確定。
檢方對沈威志獲判無罪部分提起上訴,認為沈有機會阻止洪遭不當處罰而喪命的結果,卻
僅將洪誤傳給他的求助簡訊轉交下屬調查,但最高院認為,沈或許有過失,但起訴法條處
罰的是「故意行為」,只能維持沈無罪判決確定,至於沈有無行政或民事責任,應循其他
法律途徑解決。
洪仲丘案少將沈威志無罪定讞。記者蘇位榮/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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