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志願役網戀國中妹射後不理 挨告還得賠

作者: joug (好東西不簽嗎)   2018-03-25 16:59:38
志願役網戀國中妹射後不理 挨告還得賠國防部6萬元
台中一名鄭姓小兵前年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國中妹,兩人很快陷入愛河交往3天就發生
性關係,沒想到竟被國中妹的媽媽發現一狀告上警局,法院審理期間,小兵打死不認國中
妹是自己女友,原本個性開朗、活潑外向的國中妹見情郎如此薄情,個性大變每天鬱鬱寡
歡、以淚洗面,媽媽也受影響一度想要輕生所幸最後被救回,法官痛斥小兵不知悔改,唯
考慮他已遭軍方汰除,至今還欠國防部6萬多元只能靠洗碗打工維生,日前依對14歲以上
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台中一名鄭姓男子18歲那年入伍3個月後決定簽下志願役從軍,兵還當
不到半年就搞上國中妹、沒戴保險套還要人家去買避孕藥來吃,結果發票卻被國中妹的媽
媽撿到,經逼問下國中妹才坦承交了一個軍人男友,法院審理初期,鄭男堅持他與國中妹
只是普通朋友、沒有發生超友誼關係,直到審判後半段證據越來越多,鄭男眼見紙包不住
火,只得改口認罪希望換得緩刑,但天真的國中妹早已大受打擊,原本她那和睦的家庭也
不復存在了。
鄭男律師指出,案發當時鄭男未滿20歲、心智不成熟才犯下大錯,盼法官能從輕論刑,但
法官認為,鄭男僅因一已私慾就佔國中妹便宜,毀了一個家庭還死不認錯、犯行非淺,考
慮他只有高職學歷、案發後被軍方汰除,現在擔任洗碗工每月月薪僅2萬元,志願役沒當
完還積欠國防部6萬多元、加上租車出遊撞壞欠下修車費40萬元,雖然他提出了25萬元和
解金,但跟被害人家屬期望的160萬元落差太大,依法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24/132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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