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空姐婚前偷嘗鮮 4戰炮兵12回 誣性侵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8-05-14 13:01:51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00349
空姐婚前偷嘗鮮 4戰炮兵12回 誣性侵
2018-05-14
生活枯燥 尋刺激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國內知名航空公司T姓女空服員,疑不滿生活過於枯燥乏味,
透過網路交友嘗鮮搞刺激,與陸軍某「炮級」單位的22歲肌肉猛男一夜情,被論及婚嫁的
男友「嚴重懷疑」出軌;T女誆稱在夜店遭撿屍性侵,並提告取得報案三聯單作證。肌肉
男到案喊冤,出示和女方「喜歡硬硬ㄉˇ」的曖昧談話紀錄,還指出他們2週內密集約炮
,4次大戰12回合,警方先依性侵害罪嫌將肌肉男函送,並認定T女涉嫌誣告,及利用警方
製作不實筆錄,將一併追究對方誣告罪刑責。
傳「喜歡硬硬ㄉˇ」簡訊
據了解,這名年紀不到30歲的T女,擔任空姐有一段時日,有穩定交往的男友;但疑因不
滿生活過於枯燥乏味,透過交友網站尋找約炮對象,挑中在陸軍某「炮級」單位服役中的
精壯猛男。
T女自從和肌肉男搭上線,男友開始察覺她怪怪的,暗中檢查她的手機和勤務資料,確認
有異。T女為撇清關係,謊稱在一次聚會中被對方性侵、糾纏,男方認為「案情不單純」
,堅持要看到正式報案紀錄,才肯相信女友清白。
女備案不提告 露餡
T女到北市警婦幼隊報案時,特地向女警表示備案不提告,僅要報案三聯單。由於刑法妨
害性自主罪除229條之1外均為公訴罪,被女警當場拒絕,T女只好硬著頭皮製作筆錄。女
警通報轄區分局接手調查時,也特別要承辦人員多加注意本案。
這名軍中猛男到案時,仍摸不著頭緒,直到警方提示相關報案內情,他才大聲喊冤,並提
出兩人交談紀錄,內容盡是挑逗和鹹濕話語;他還清楚表示,兩人在2週內約炮4次,每次
都至少作愛3次左右,共發生過12次以上。
性侵屬公訴罪 女恐吃官司
警方根據指述的時間點,調閱汽車旅館的出入紀錄,發現兩人都是有說有笑,並未有報案
指稱的被性侵害模樣。事隔多日,軍中猛男拿著和解書到警局,向承辦人員表示已獲得女
方和解,自己未來也不會提出誹謗官司,希望警方能撤銷全案。因性侵案屬於公訴罪,無
法撤銷,警方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追究T女誣告罪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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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某「炮級」單位....21砲 43砲 58砲 砲測 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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