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簽與不簽 不適服志願役條款

作者: agg8666 (wwe)   2018-10-13 19:54:17
版上各位學長 大家好 我是0084t 花防部
我是今天懇親剛結束的4個月役期的役男 本身是學餐飲的 我住台北
這一周的瘋狂推銷 要你簽 簽 簽 簽 (其實實在沒什麼意願)
個人有痼疾(痔瘡) 發作時候 很痛苦 站也不是 坐也不是
具個人了解 好像二階段還要行軍 (屁股真的會爛掉)
然後新訓中心實在離戶籍地非常遙遠 2個小時的車程
這時候國防部的勤務單位就有點吸引我了 (食勤部分)
因為食勤的關係 可以做完菜 就回去休息(睡覺) 痔瘡就不會那麼嚴重
想說利用 在三個月前 提出不適服志願役士兵 就在那裏把役期當完
但就有些問題想問 本身也爬過一些文 大家都勸不要簽下去
確實招募官很唬爛,講好不講話,問他什麼有壓力的地方,都說沒有
反正壞的都避而不談,感覺實在太詭異,感覺他的話似乎都不能參考
想問的問題有 個
1 新訓結束後 有三個個星期的適應期ˊ 那這時候提出不服 是回原本的新訓中心嗎?(或
是其他單位)
2 在三個月以內提出不適任,那生效期間到底需要多久,爬文有些半年、有些5個月
3 那生效後我還要在服役多久呢?是立刻退伍呢?還是 四個月扣掉之前 1個月新訓 3個星
期適應期 再繼續當 兩個月呢?
4版上有人在國防部食勤工作嗎? 那裏的環境如何?
麻煩各位學長指教,請幫幫小弟,謝謝大家
補充 本身充實餐飲內場 也有團膳經驗 伙房是不太會怕辛苦
反倒是痔瘡的困擾 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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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學長的指教 我以想清楚了
感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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