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指副參謀總長挾怨處理人事案 《上報》記

作者: joug (好東西不簽嗎)   2018-11-23 16:52:40
指副參謀總長挾怨處理人事案 《上報》記者不起訴
《上報》去年以「【內幕】報復私人恩怨 副參謀總長蒲澤春出重手降調海軍戰系廠長」
為題,報導即將退伍的海軍戰系廠長張鳳強被建議拔掉可能是因為個人恩怨,蒲澤春認為
報導不實,對撰搞記者朱銘、總編輯謝忠良提告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文中所提都
是客觀事實,認定兩人不構成誹謗,今一併不起訴。
張鳳強曾擔任168艦少將隊長,2012年7月26日率隊演訓,當時海軍規定操演對抗區位於台
灣東部海域,張卻率領支隊由與那國島與宮古島之間的海峽迂迴穿過,再進入指定演習水
域,時間將近12小時,因此被海軍記1大過、調職,並送軍法偵辦。
但此懲處遭輿論質疑太重,國防部退回海軍的處分案,軍高檢也不予起訴,最後張改記1
小過並回復原職,但張卻被調任負責海軍後勤維修單位的「戰鬥系統工廠」廠長,而經過
此一事件後,國防部不再限制艦隊操演「不得超出防空識別區」。去年12月29日,張鳳強
在臉書寫下「海軍再見了,團結、團結、團結」,結束了40年的軍旅生涯。
去年3月21日《上報》報導海軍因標準二型飛彈陶瓷護罩出現裂痕、紀德軍艦電線走火、
以及海軍2名士官開毒品Party等事件上媒體,國防部長馮世寛簽文指示交由副參謀總長執
行官蒲澤春上將負責調查,而最後檢討報告中,卻將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廠長張鳳強少將列
為不適任主管,建議調為艦指部委員作為懲處。
文章中提到,這個建議案最後並未被採納,但海軍內部議論紛紛,「認為蒲澤春以上將之
尊,對快退伍的少將張鳳強下重手,似乎會讓人有『個人私怨』的疑竇。」蒲認為張鳳強
不是他懲處、他也沒有提出建議,私人恩怨說根本是穿鑿附會,因此對記者提出妨害名譽
告訴。
謝忠良到案表示,他擔任總編輯,有看過這篇報導,但沒有修改過內容,當時他有告訴記
者要查證;朱明則說,他引用國內其他媒體的報導,另外他也親自採訪軍中消息人士,因
此做出推論,至於消息來源是誰,則不便透露。
檢察官調查,早在2012年張鳳強擔任168艦隊長演楊駛出防空識別區,當時國防部長指示
當時擔任指揮官的蒲澤春調查,全案經軍事檢察署做出不起訴後,蒲仍堅持要記一大過,
最後經軍官權益保障會決議改記小過。檢察官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張鳳強到案,張也不確定
這次建議案是否與浦有關。
檢察官認為記者報導內容中所提到的許多事件都是客觀的事實,而推論也是依據客觀事實
及採訪所形成,並非憑空杜撰,而軍中的人事升遷為國家重要的大事,與公益有關,因此
認為記者報導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將兩人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23/147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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