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義務役預才士退伍
只有受過三週的天堂訓練
專業程度不保證也不負責的來講點一二
要從以前「公款公用」到現在「公款法用」的觀念開始
國軍各單位的預算多數來自國防部
而國防部給錢的時候
不是一股腦打一整筆錢進你戶頭
然後隨你花用
舉例:
這筆A預算給你買菜
這筆B預算給你獎勵官兵
這筆C預算給你搞政戰活動
(以前買信紙、信封、郵票給POA發展細胞之類的...吧?嗎?)
還有D預算給你修東修西買帳篷、換濾芯之類的
原則上只能"專款專用"
買菜錢你不能用來修營舍
搞政戰的$$不能拿去修割草機
但!
百多人的連隊常常壞東壞西的
割草機沒好好保養修一次就要幾千
油漆、水泥、電視費、燈管、掃把、清潔劑、抽水機、熱水器有的沒的
三不五時壞故障給你看
除了修東西換料的,還有突發奇想的
端看你主官腦洞有多大
這時經費就緊張啦~
有些人就會巧立名目
凹的過去都好說,還算合法
糟糕的是
跟領獎人先講好
再編個理由給弟兄發獎金
將獎金全部或部分挪做他用
挪用的公款全部用在公務上
沒有人貪一毛錢
看似合理 不合法
但這種行為嚴重違反會計原則
而且領獎人要報稅
每一項預算都有它設立的目的
額度大小需要實際使用之後
各單位反饋的資料來衡量、修正
預算不夠可能是你今年特別雖
理論上要由主官向上反應
但狗官只會覺得是爾等理財無方、揮霍無度
上頭有多少狗官我們不知道
基層也有狗官
狗官也可能為了升遷而不往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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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暢通的
但人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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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嚴格要求「公款法用」
: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恆春三軍聯訓基地前指揮官梁明德及政戰主任廖振輝,被控任內
: 挪用寺廟捐贈勞軍款,被依貪瀆罪起訴,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認為2人將加菜金列入部隊
: 公帳,並無不法,判決無罪。
: 檢方指出,梁明德於2012年2月1日至隔年11月10日任職海軍陸戰隊三軍聯合作戰訓練基地指
: 揮部少將指揮官,廖振輝則於2011年9月16日至2015年2月16日擔任三軍聯訓基地上校政戰主
: 任。
: 屏東縣車城鄉福安宮為答謝三軍聯訓基地官兵長期協助恆春地區廟宇抬轎、洋蔥採收、救災
: 等工作,循例於每年3節由主委廖永展等委員致贈勞軍慰問金,並由指揮官梁明德於2012年6
: 月22日、10月4日、2013年1月15日分別領得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勞軍款6 萬元、10萬元、
據我所知,通常只有旅級以上的單位才會碰到勞軍款這種錢
這種款項的$$能用在哪些方面我不是很清楚
但文中有說到是為了「答謝該基地的官兵」而贈與的
就情理上,應該要用在全體官兵身上
管你是發牙刷、吃披薩或是在米袋上印你指揮官頭像發下去
情理上都說的通
: 10萬元,交由廖振輝保管、運用、記帳。
: 被告梁、廖2人卻挪用其中1萬5000元,用於購買皮蛋禮品送前往視察的長官、購買芒果送地
: 方人士,及替部隊兄弟還債,被屏東地檢署依涉嫌貪瀆罪起訴。
買皮蛋送長官算不算狗官我不知道
但要跟地方士紳交際是有這個必要
也是國防部容許的,也有專款給你用
至於勞軍款能不能用在這上面
看判決是不行的
: 梁、廖接受檢調偵訊時表示,恆春三軍聯訓基地長年在地方演訓,為修補地方關係,國防部
: 每年編列20萬元「民事費用」供公關用途,但經常入不敷出,福安宮捐贈的勞軍款並未限制
: 使用項目,才拿來購買禮盒作為贈送上級督訓單位及地方人士的伴手禮,以及招待餐宴費用
: ,絕無中飽私囊。
你看,沒有半毛進口袋
: 高雄高分院調查,被告等人將勞軍款列入部隊公帳,支出也與公務有關,並未侵吞公款,檢
你看,公款公用啊
: 方又無法舉證有貪瀆情形,維持原審無罪判決。若無違反速審法規定,2人涉貪部分將定讞
: 。
: 至於廖另審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被屏東地院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此部分
: 尚未審結。
記者就是這樣
還是想要用標題塑造民眾對司法的不信賴
貪瀆→無罪
商業會計法→有罪
(緩刑,會不會汰除我不懂,能不能自己辦退伍爽領月退我也不懂)
貪瀆這罪名很難去確定
(刑法我半桶水不到QQ)
光是對價關係檢察官就很難辦
他一毛$$都沒進口袋啊!
(林益世都沒收賄了)
送禮給地方士紳發展人脈
對基地有幫助,對送禮人可能也有幫助吧?
但你沒證據!
送禮給長官,說不定下次督的時候督小力一點,對營舍的修繕多關心一點
或許對基地也有幫助
或許可能說不定對升官也有幫助...嗎?
還是沒有證據!
證據不足就別期待太多
以上純屬夢境、通靈、帳號被盜...隨便啦
並非針對貴島島軍
如有雷同都是在編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