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事件,亦名東崗事件、或東崗慘案[註 2],是一宗發生在1987年3月7日,中華民國國
軍小金門守軍射擊並屠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船事件。郝柏村於2000年出版的《八年參謀總
長日記》中證實事件中的越南難民十九屍二十命全部遇害,但有在場士官見證不止此數。
1987年3月7日,白天有一艘越南難民船抵達金門申請政治庇護,但遭金防部拒絕,並派遣
海龍蛙兵以成功艇將其拖至外海後訓誡離去。由於不明原因,此一戰情自始至終從未下達
通報各海防基層單位,因此烈嶼師南區各一線連官兵與復興嶼皆無預警該船可能漂回。日
暮前曾有大霧,16:37 時小金門東崗西南灣附近發現該不明漁船靠近,防區第四七二旅旅
長與第一營營長在場指揮,經警告射擊、驅離射擊後漁船仍然登岸。漁船被兵器連火箭筒
射中穿透未爆後,有三人下船舉手投降並用華語溝通卻遭射殺。之後,防區第三連連長奉
命帶兵上船,發現該船機件故障而隨漲潮於霧中迷航入灣,所搭載均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
且已有死傷。旅長下令將所有船民無論死活搬至沙灘上,不准就醫或任何供給與救援,並
在與師部密集通聯後確定將全數滅口[註 3];一彈未斃者,則再補一槍。耆老、婦女、孩
童、一名孕婦與一名嬰兒皆無倖免。次日,由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命掩埋。掩埋時尚有
存活而被活埋者,掙扎哭喊者亦被下令以軍用圓鍬擊殺,並即刻焚燒船身後就地掩埋於沙
中以毀滅一切證據。最後發現一名被藏在船層夾板中的小男孩亦遭勒令處決。在場奉命看
守的營部連士官事後統計屍首總數不止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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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起來覺得真的很恐怖
光是拿槍指著別人 自己的壓力就很大了
更何況是處決手無寸鐵的老弱婦孺
當年到底是什麼情形
有人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