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2019新法-免召後可同年再召

作者: KZS (testosterone)   2019-03-18 18:25:34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之銘言:
: 剛好有網友在講出差證明的事情,
: 下面是2019目前最新的免召基準表跟修正說明給大家參考,
: 修正都有公告,有固定範本通常會併同法規以附件方式表列,沒看到這玩意。
: 有些事情還不太方便講,不太想講,讓我再想想,我只想先講一句話,爛透了。
: 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
: https://nofile.io/f/Ds6H6UVzkts
: 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
: https://nofile.io/f/zOtOeNXDxd0
簡單看到最重要的一點
『為兼顧核予免除本次召集人員應受召集之權利與義務,修正免除本次召集者,依軍事需要,得於同一年再次召集或納為次年優先召集對象。』
也就是說
以往是今年沒到 明年再調
現在變成
「今年教招沒到 列為優先
然後今年其他時候再找一天調你」
加上藉由出國停招的難度大大加深
現在是教招就是要調到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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