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偽造同袍簽名核銷帳目 陸軍出納士官判緩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9-04-30 07:58:06
偽造同袍簽名核銷帳目 陸軍出納士官判緩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73896
自由時報2019年4月29日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陸軍南區專長訓練中心謝姓中士預財士,負責財務出納工作,20
16年間李姓士官生病住院,部隊致贈雞精、水果禮盒探視慰問,謝男為了核銷帳目方便,便
宜行事,未經李員同意就在部隊物品領用名冊代為簽名,東窗事發,高雄地院一審將他依偽
造私文書罪,判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謝男為陸軍南區專長訓練中心本部連中士預財士,負責該連預算審核出納事
務。因該連士官李男生病住院,經該連分別於2016 年3月28日晚間、同年12月6日19 時許,
派員探望並致贈桂格雞精禮盒與水果禮盒各1 盒。
謝姓中士為求順利核銷,竟便宜行事,未經李姓士官同意或授權,分別於2016年3月28日及1
2月6日許贈禮後15日內,在所屬連隊,擅自在物品領用名冊之姓名欄上,偽簽李姓士官的簽
名,再持以向陸軍南區專長訓練中心陳報核銷,足生損害於李姓士官與部隊對於財務之核銷
之正確性。
嗣經李姓士官收受扣繳憑單,發覺有異而向該部隊反映,經部隊實施內部調查後,始知上情

案經屏東憲兵隊報請檢方偵查起訴,高雄地院一審依偽造文書罪,判謝姓中士應執行有期徒
刑4月,得易科罰金,但諭知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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