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當年不會想,覺得外面自由選擇退伍
現在後悔也來不及
105年退伍後,退伍金逐漸花完,
龐大的經濟壓力壓得喘不過氣,
罹患恐慌症,並演變為憂鬱症,
轉到衛福部桃園醫院治療,
經一年的藥物治療,狀況已完全消除,
今年年初經想去的單位約談完畢,
也完成再入營體檢,
後來四月底被軍醫局查出有精神科就診記錄,
要求檢附病歷及用藥資料傳真到陸軍司令部,
同時我也到桃園醫院請當初診斷的醫生,
開立診斷證明,
停藥超過1年且無復發跡象,
生活工作均無影響
連同病歷用藥都傳送到司令部,
五月底收到後備指揮部回函,
說因為體位判定不合格,因此再入營申請遭退回
查過體位判定區分標準,
有罹患精神疾病確實為免役體位,
但期間也有被教召,
現在沒有足夠的專長賺取足夠收入養活自己和孩子,
現在收入只有25.26K,加上加班頂多29.30K,
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真的很難受,
因此想詢問真的完全無解嗎?
還是還有什麼生機能夠回到部隊?
備註:
退伍階級為陸軍步兵中士五級,年資九年
現年32,退伍前三年考績均為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