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1日沒去!男辯稱「媽媽太忙忘記」 下場出爐GG了
三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張姓男子是後備軍人,依規定有接受「教召」的義務,
但當日卻無故未到遭移送法辦,
張男對此辯稱「因為媽媽太忙,忘記教召的報到訓練時間」,
但檢察官認為這並非正當理由,
最後張男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張男是苗栗縣後備指揮部列管之後備軍人,依兵役法規定有接受「教育召集」的義務,
召集令在七月底時送至張男的戶籍地,
上頭寫明要張男在同年9月14日報到進行一日的教召訓練,
收到召集令時張男正好在國外,母親代為簽收後通知兒子接到召集令一事,
並於8月23日向苗栗縣後備指揮部申請「出國核免切結書」,
但張男在教召前的9月3日回國,之後並未再出境,代表出國核免自動失效,
張男仍須在教召日前往營區,他卻無故未到,遭函送法辦。
張男在應訊時表示,母親確實有將教召一事通知他,但自己在教召前夕才剛回國,
雖然有看到召集令,卻還得忙著處理工作簽證延期的事情,
再加上媽媽當時還要照顧別人寄養的孩子,實在太忙了才會忘記教召訓練報到的時間。
檢察官認為正當理由應是遇到天災或重大生病等不可抗力事件,
張男所提出的「忘記」並非正當理由,反而是事後卸責之詞,
依法向苗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判決書指出張男確實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
(編輯:周羿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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