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賠廠商5700萬!國防部「換迷彩服」違約…士兵仍穿舊裝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302廠委託廠商製作「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後改為「
數位迷彩野戰服」,卻又突然暫緩不買,導致廠商虧損提告,最終法院三審判賠5700餘萬
元。對此,監察院楊芳玲、蔡崇義、楊芳婉等三位監委做出糾正。
監委楊芳玲指出,國防部為提升軍工廠的營運效益,並達成「國防工業植基於民間」,由
302廠將「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採購案委請民間廠商,豈料過程中突然修改契約,將
貨品改為「數位迷彩野戰服」,最後國防部又不執行換裝計劃,但廠商早已準備好相關設
備進行生產。
楊芳玲表示,國防部沒有買到「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又將「數位迷彩野戰服」的生
產中止,只拿舊的迷彩服給官兵穿;另外,廠商因無法接到訂單而損失,進而請求仲裁判
斷。國防部仲裁輸後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審到三審皆敗訴,最終需補償廠商5700餘萬元
。
監委認為,國防部執行計劃不當,讓國軍需要的迷彩戰服供給不足、廠商虧損及補償廠商
,最終導致「三輸」的狀況,確屬失當令人心痛,應確實上緊發條,有效執行各項建軍備
戰政策。
對此,國防部表示,為杜絕類似狀況再次發生,已要求各軍種詳實訂定籌補計畫,依「分
年檢討需求,落實總量控管」方式執行服裝訂購,目前各項簽約執行,採購狀況均正常。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920/15391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