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她不堪受辱燒炭自殺 軍人否認性侵乾妹仍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9-11-27 15:54:05
她不堪受辱燒炭自殺 軍人否認性侵乾妹仍重判12年10月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90756
聯合新聞網2019年11月27日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張姓現役軍人性侵乾妹,乾妹遇害後5天燒炭自殺死亡,張被起
訴。台北地院審理,張否認性侵,法官勾稽被害人與閨密輕生前的對話紀錄、還原被害人受
創以後情緒起伏為證據,認定張犯的是「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致人自殺罪」,重判張有期徒
刑12年10月。可上訴。
張與被害人互以乾兄妹相稱,2016年9月4日張還是現役軍人,與其他友人、乾妹妹在台北市
某錢櫃KTV 飲酒玩樂,隔日凌晨聚會結束,回乾妹妹新北市新店區住處,與乾妹妹同睡,仗
著體格優勢,強制性交乾妹妹得逞。
被害人被性侵後,以通訊軟體告知3名閨密「有被強姦的感覺」、「我不回訊息就代表我出
事惹」、「我現在處於一個自暴自棄的狀態,…我有想過…燒炭之類的」,2016年9月10日
,因未能走出悲痛,在住處燒炭身亡,母親報警處理,燒炭現場被害人以行事曆寫下「媽媽
對不起,我不知道怎麼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也不知道怎麼相信別人」的遺言。
法院開庭,張否認強制性交、並導致乾妹妹羞忿自殺,張辯稱,沒有與乾妹妹發生性關係,
「她不是因我而死」;律師說,被害人早有輕生念頭,不能以閨密證詞即認定被害人因被性
侵而燒炭自殺。
法官調查,被害人遭性侵2個多小時內,密集與友人以簡訊聯繫,內容包括「跟張XX打了一
泡」、「我傻眼」、「跟張XX打了一泡我更傻眼」、「我叫他出來他還給我架著」、「而且
我還一直跟他說他有女朋友」。
被害人的閨密們向法官解釋對話紀錄的涵意。她們證稱,被害人對與張發生性關係的事嚇到
;被害人並不想與張發生性關係;張因力氣太大所以被害人跟張發生性關係;被害人是被硬
上的;法官認為,閨密們的證述,可證明張犯強制性交罪。
被害人母親偵查、審理時都說,案發後張主動約她在麥當勞見面,坦承性侵,覺得很抱歉、
對不起,想去女兒靈前上香,但她希望張的父母知道性侵的事,才願讓張上香致歉。
至於被害人是否「被性侵而自殺?」判決說,根據證人證述,被害人生前個性樂觀、開朗活
潑,從未因經濟、課業有輕生或負面的想法,對於煩惱、沮喪也可自行排解,再度開朗生活
,但案發後,被害人大量瀏覽燒炭自殺、憂鬱的文章,認定她是遭遇性侵才起意尋死。
判決說,張不珍惜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利用同床共寢機會強制性交得逞,造成被害人深感羞
忿、並無法釋懷導致自殺身亡,考量張不認錯,不道歉,還覺得檢察官在濫訴,因而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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