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下士車禍逃逸 被撞老婦給他自新機會獲緩刑
在陸軍砲兵指揮部服役的王姓上士,去年無照駕車行經豐原區豐東路時,撞傷騎自行車的
閻婦,致她頭頸部受傷,肇事後逃逸,經警調閱路口監視畫面,循線查獲王,台中地院以
王與閻婦達成和解,閻婦同意原諒王,法官認他有悔意,依肇事逃逸罪將他判刑1年2月,
緩刑4年;但罰他向公庫支付12萬元,以記取教訓。
判決書指出,王姓現役軍人(21歲)去年12月13日清晨,無照駕駛自小客車,沿台中市豐
原區豐東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經該道路76號前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自後撞擊同向騎
在他車輛前方,由閻婦所騎的自行車,致她人車倒地。
被害人閻婦因此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頭皮鈍傷、頸部挫傷及右側髖部挫傷等傷害。
未料,王男未對閻婦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也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旋即駕車離去,
經警據報至現場處理,並調取事故地點附近監視錄影畫面後,始循線查獲王。
事後,王與閻婦達成和解(過失傷害部分經閻婦撤回告訴,另為不受理判決),閻婦願原
諒他,並同意給他緩刑。法官依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將他判刑1年2月,緩刑肆年,並罰他
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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