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各位大大好
小弟目前是在成功嶺服軍事訓練役第二階段
日前遇到一個問題
上個月底在一階段結束時有簽轉服志願役
但在三個禮拜的調適期過後便因不適服而放棄轉服
這個月中旬便調回原單位 繼續服完剩下的軍事訓練役役期
這禮拜詢問了隊上幹部關於補辦役期折抵的事宜
得到的答案是過了期限不能辦理
這裡想來請問一下
役期折抵申請這東西是真的有期限限制的嗎?
因為小弟有問過朋友
他之前也是二階段放棄轉服後回原單位一樣能申請役期折抵
所以有點好奇我是不是被隊上幹部凹了?
手機排版以及第一次發文
有任何冒犯還請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