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 健保的代位求償模式是這樣
當發生了 公共安全 食品中毒 重大交通工具意外
如果因這些個案就醫的費用 醫療院所跟健保申報超過10萬元
健保署就會進行代位求償
所以網友提到傘兵意外 不屬於上面這三種健保就會支出
也不會進行代位求償
但也不是說這次軍人意外不能用健保 而是用了健保
就會被健保署代位求償
這個案子可能是健保署跟國防部協調好 不要向健保署申報費用
這樣健保沒支出 當然就不會進行代位求償
不過這個案子也不是沒有疑問
演習是公共安全案件?或是搶灘小艇算交通工具??
還有這是哪門子的代位求償
民眾本來就沒有權利去要 醫院跟健保署申報的費用
健保署是代誰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