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上士與前保防官不倫戀 陸軍司令部核定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0-11-02 19:34:41
女上士與前保防官不倫戀 陸軍司令部核定退伍挨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982631
聯合新聞網2020年11月2日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陸軍司令部戰訓處陳姓前女上士,與已婚的前保防官閻姓少校交往,更在職務宿舍內幽會
。陳女去年間遭核定不適服現役退伍,她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陸軍
司令部以年度考績丙上,經人評會考評不適服現役而予以核定退伍,認事用法均無違誤,
判陳女敗訴,可上訴。
保防官負責保密防諜,道德操守與工作要求應高標準。閻姓少校已婚,由於保防工作事涉
重大,單位為他設置個人辦公室,他竟與陳姓女上士交往,更在陸軍司令部的辦公室及北
投復興崗的職務宿舍幽會。
閻男與妻子自2007年5月結婚生子,原本同居在北市北投區職務宿舍,因子女教養所需,
妻子在2017年7月退伍並返還南部娘家照顧子女。閻妻得知後提告,刑事妨害家庭部分,
因證據不足,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
民事侵害配偶權部分,閻妻求償100萬元,法院審酌她為此承受莫大精神痛苦,衡量雙方
學經歷,判兩人應連帶給付8萬元確定。事發後,陳女因違反性別互動分際,調任人才招
募中心,並記大過1次,2018年度考績也列為丙上。
人才招募中心於2019年間多次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審會」,最後評鑑陳女不適服現役
,陸軍司令部核定不視服現役並於同年10月1日零時生效。陳女不服,提起行政爭訟。
陳女主張,2018年5月21日人評會核定她續服現役,軍方竟又註銷會議,欠缺法律實質正
當性。人評會重新召開後評鑑她不適服現役,相關指控都缺乏證據,評鑑顯有瑕疵。
陳女表示,不倫戀曝光後已被懲處調職記過,人評會卻僅以「2018年度考績丙上」強制她
退伍,違反比例及平等原則。原處分對於她如何不適服現役並無任何具體說明,僅因礙於
軍中壓力,牽強附會,終止繼續服役工作權,權力恣意濫用。
就保障軍人工作權應建立較一般文職公務員標準為高的制度性保障,否則,當人評會成為
高度服從的橡皮圖章,一味以絕對服從而使會議過程流於形式,國軍官兵工作權毫無保障
。人評會已預存立場或經長官指示,其立場已失客觀公平。
陸軍司令部辯稱,兩性分際為國軍持續要求軍紀重點,陳女逾越男女分際,嚴重斲傷軍譽
及紀律,調職後工作態度消極,不配合協志招募,甚至與長官發生爭執,軍團督導成績也
不理想,綜合考評後才決議不適服現役,並非僅以單一事件評鑑。
法院指出,軍事主管機關本於軍、士官違失行為所為不適服現役的考評判斷,基於其不可
替代性及法律授權的專屬性,應認其就此等事項的決定有判斷餘地,行政法院對其判斷原
則上採取較低密度審查。
法院認為,人評會認定陳女工作態度不佳,是根據單位長官長期性、常態性的觀察結果,
並非全然無據,也有將陳女獎勵紀錄列入考量,難認違反平等、比例原則或濫用權力,評
審程序合乎規定, 原處分認事用法均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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