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少校搭機被查到子彈 無殺傷力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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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1年2月2日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一名董姓陸軍少校機槍射擊訓練官,去年10月初在南投岳崗營區
指導學員射擊,集訓結束後,同月8日,他從訓練基地直奔松山機場,準備搭飛機到金門遊
玩,卻被機場航警發現背包裡有一顆7.62公厘機槍子彈,他不但國慶日假期泡湯,還被依違
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
庭訊時,董男供稱,不知道包包裡有機槍子彈,可能是學員放在他背包裡的。
台北地檢署將子彈送交刑事局,經鑑定只剩子彈殼,內無火藥不具殺傷力,因此認定董男罪
嫌不足,今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