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於去年5月體檢完後,判定體位為常備役
而後因個人生涯規劃辦理延緩入營,到今日仍未被徵集到
據他自己估計應該是4.5月(?)可能會被徵集。
但經過這段時間,他的身高/體重標準似乎達到替代役且接近免役的狀況,家人告訴他可
以申請複檢更改體位,但必須在徵集令來之前申請,不知道是否正確?!
若是更改體位成功,是直接改服替代役or免役嗎?
PS.我google的資訊是收到徵集令到入伍前的這段時間才可申請,與他的說法有些出入,
故來
此詢問,尋求解答,怕誤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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