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共諜!政院通過《陸海空軍刑法》 軍人洩密最重關18年
為落實軍事機密之完善維護,行政院會29日擬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嚴懲洩漏軍事機密行為,增訂現役軍人洩漏或交付軍事機密給外國政府、人民、大陸地區
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其派遣之人,處最高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涉及絕對機密者,再
加重1/2刑期,也就是洩漏軍事機密者,最高可將面臨18年刑期。
行政院指出,為落實軍事機密之完善維護,嚴懲現役軍人洩漏、交付軍事機密等犯罪並確
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29日院會將討論「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國防部強調,軍事機密與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息息相關,屬絕對機密者更攸關軍事作戰之
成敗。為完善軍事機密之維護,及因應現時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對我國家安全及
軍事利益之威脅與日劇增,配合政府政策,以及參考109年1月15日制定公布之反滲透法、
108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國家機密保護法,提案修正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相應增加犯
罪態樣並加重處罰,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
國防部指出,修正草案增列為三分法,針對現役軍人洩漏或交付軍事機密於外國政府、人
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其派遣之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次修法也區分平時與戰時。國防部指出,過去規定現役軍人洩漏或交付軍事機密給「敵
人或其派遣之人」,原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此次修法後,平時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
有期徒刑,戰時犯者才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另外,若交付「絕對機密」者,將加重其刑期1/2。也就是說,若現役軍人洩漏或交付絕
對機密,原最高處12年有期徒刑外,再加重1/2、6年,總共18年的有期徒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29/1970823.htm